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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精神文明建设生活化常态化

2018年06月13日 09:4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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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节是精神文明在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化,精神文明是否进步,礼节的普及和适宜到位是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好的映射。精神文明建设实际上是一个伴随着礼节和文明进步的社会化过程,是社会生产进步的必然果实和可靠保障。只有让精神文明渗透于生活中,才能不断发展进步。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社会的文明首先体现于人的文明,社会的进步首先体现于人的进步,而文明无疑是对丛林法则和丛林社会的摒弃,进步则是对丛林法则和丛林社会的超越。我们开展“四讲四爱”,推举“拉萨好人”“格桑梅朵杯·美德少年”,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其成效不仅体现在典型人物的涌现,更体现在每一个人的身体力行、和衷共济,讲道德讲诚信,不欺不诈不造谣不诽谤,体现在社会中每一个人文明素养的真实提升;全民阅读、全民崇德更直接将目标指向人的进步、个人素质和道德的提升。值得指出的是,近年来,我们经过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正能量显著增强,公平正义日益得到伸张,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开创出新的境界,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社会丑恶现象日益减少,社会主流蓬勃向上,让广大市民额手称庆。

法治是稳定社会的基石,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是没有文明可言的。德与法相辅相成,德是礼,法是节,当人们自觉把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转化成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精神融入血脉之中,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社会就会有礼有节,法治文明就会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的生活状态和生活习惯,成为精神文明的推进器。

精神文明是人的文明,人的思想觉悟决定着精神文明的深度和高度,人的自觉自律无疑是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的“牵引车”。俗话说,暗室不欺心。唯有诚实有信、有礼有节、自觉自律的人才能有动力不断地创造可贵的精神文化,不断为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建设精神文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讲礼节、守法制的过程,必须做到生活化、常态化,才能芝麻开花节节高。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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