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进程中,山南市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边境小康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城镇公租房建设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让一大批贫困群众搬出了破旧的老屋,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帮助他们摆脱了生活的困境,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为我们以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指明了努力方向。
贫困群众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如果住房等基本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势必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影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程,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因此,必须要下大力气提升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让贫困群众住有所居。
要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生活在生存条件较差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生存条件较好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过上新生活,逐步脱贫致富。作为脱贫攻坚的一大有效手段,易地扶贫搬迁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让贫困群众真正住上新房、安上新家、展现新面貌,通过居住条件改善激发脱贫动力,彻底告别贫穷落后境况。
要着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对于不便于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环境提升、旧房修缮等方法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是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能助贫的又一措施。在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要统筹好乡风乡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符号,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的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最突出人居问题,让农村住房更加宜居。
要不断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城镇贫困群众,要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百姓的安居乐业。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对住房主体进行精确定位、划分,加强规划,提升配套设施。在制定相关实施政策时,多听取专家意见,多听取群众意见,多方论证,多方落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升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服务水平,以满足城镇贫困群众住房需求。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