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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促农牧区农牧业更好发展

2019年05月31日 08:2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孙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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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我区作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最突出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三农”工作,持续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各地一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的动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笔者认为,在我区深化农牧区改革,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红利,更要结合实际,始终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各项政策、人才等的扶持力度。

要发挥政府职能,引导好、服务好农牧区改革。政府部门要从市场准入、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对农牧业扶持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指引,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使农牧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为全区农牧民、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为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坚实的基础。根据我区个体经济发展相对不足现状,开展集体经济清产核资,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壮大集体经济保障,推进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充分保障农牧民的参与权和管理权,切实保护和发展农牧民合法权益。

要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推动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农牧生产合作社运行机制,采取集约经营、联户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通过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把分散的农牧民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培养专业养殖大户等,切实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形成“小规模、大群体”生产基地,推动农牧业由单一的生产、销售向加工、储运、供应等多领域延伸。

责任编辑:刘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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