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它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要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理念,要以非遗项目体系建设、传承人命名和培训为核心,以抢救濒危项目和生产性保护为重点,以传承基地、示范区建设为依托,以展示展演展销展览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坚持传承与保护并重、坚持静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并重、坚持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并重,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已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深入研究保护方法和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保护,对于具有市场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合理开发利用,在生产中加以保护。同时,要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健全针对民间工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激励措施,特别是重视对年事已高的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的收集,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在传承。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传承保护人才支撑,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为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提供保障,积极开展对传承人的政策培训等,让其及时了解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更好地促进传承工作的开展。其次,要强化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形成一支专职的保护队伍。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在“生活”。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高传承保护利用水平。在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大名录体系建设、传习场所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力度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我区应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具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产业,努力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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