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林芝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最高的重视程度,最强的政策保障,最大的投入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脱贫攻坚主要成果
林芝市累计减贫6958户23893人,7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490个贫困村(居)全部退出。其中,2016年减贫2547户8990人,退出贫困村(居)161个;2017年减贫2543户8510人,退出贫困村(居)197个;2018年减贫1696户5967人,退出贫困村(居)129个;2019年减贫172户426人,退出贫困村(居)3个。
二、脱贫攻坚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千方百计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1.注重抓牢组织领导。成立并及时调整充实市、县(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乡三级脱贫攻坚指挥部主抓,专班专干设到乡镇,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组织指挥体系。层层建立分片包干制度,每个乡镇都有一名市级领导对口联系,深度贫困村由区直和市直部门帮扶。
2.注重抓牢政策保障。制定“明确一个目标,完善六项机制,采取九项举措,严格三个要求”的“1693”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出台《中共林芝市委、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产业扶贫规划、转移就业规划、生态补偿规划等专项规划,形成了“1+N”政策体系。
3.注重抓牢责任落实。层层逐级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政府履行主抓责任、干部履行主帮责任、基层履行主推责任、社会履行主扶责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行具体责任。将130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机构,每个乡镇配备5名扶贫专干,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4.注重抓牢资金支撑。累计统筹整合各级到位资金37.92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成立林芝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立3.23亿元风险补偿及担保基金,落地信贷资金达到5.11亿元,金融资金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得到凸显。
5.注重抓牢分类施策。制订出台《林芝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加大对朗县、察隅县、墨脱县3个深度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累计安排中央及自治区和市级脱贫攻坚资金15.15亿元。优化强基惠民驻村结构,将44个市直单位驻村点调整到深度贫困村,强化驻村工作与脱贫攻坚精准对接。
6.注重抓牢督促指导。林芝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包点联系制度。坚持每年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检查考核方案,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定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督导,做到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落实精准方略,多措并举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1.发展优势产业促进脱贫。全力打造环景区乡村旅游示范带,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28个、农牧民家庭旅馆637家,直接参与旅游业群众达9295人次,户均增收1.35万元。扎实推进“一带四基地”建设,通过建基地、扶龙头、创品牌、拓市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不断扩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实行“4+1”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市场主体帮扶、能人大户帮带、贫困群众联办。林芝市累计实施产业精准扶贫项目532个,完成投资29.55亿元,受益人口达3.6万人,直接带动2851户7261名建档立卡群众脱贫,形成了户有项目、村有产业、收益明显的脱贫攻坚产业格局,产业扶贫项目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2.易地扶贫搬迁推进脱贫。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资金4.6亿元,安置建档立卡贫困群众759户3392人,现已全部搬迁入住。积极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自主创业、外出务工等推动转移就业,统筹安排集中安置点产业配套项目29个。大力实施“向前推”战略,将察隅县、墨脱县6个乡镇17个村656户3109名群众,从非边境地区搬迁至边境一线。稳步推进昌都三岩片区跨市整体扶贫搬迁,累计完成10批次467户2875人搬迁入住,并安排资金3.8亿元解决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基础配套等问题。
3.建设美丽林芝推进生态脱贫。用好生态补偿政策,累计兑现生态岗位资金3.32亿元,10.12万人次通过生态补偿岗位受益。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工程,积极引导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以投工投劳方式积极参与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植树和消除“无树户”行动,发展庭院经济,推动休闲采摘、庭院美化,带动群众增收。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为抓手,突出厕所革命、人畜分离、违建拆除3个重点,扎实推进“三清一改”,提升农牧民群众生产环境和生活质量。
4.加强教育培训推动脱贫。全面落实15年教育免费“三包”、贫困家庭大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和“两后生”资助政策,落实“三包”政策资金44392.6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401.76万元;落实资金1402万元,帮扶建档立卡大学生3168人次,每年安排市财政资金2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开展技能技术培训,落实培训资金2255.67万元,举办培训班324期,培训贫困群众12223人次,转移就业13258人次。设立1000万元就业创业扶持基金和500万元创业担保基金,依托林芝市永久双创集中示范基地和鲁朗创客产业园,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2018年以来,林芝市377名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
5.完善保障体系兜底脱贫。开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执行先入院、后付费结算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作用,稳步推进市、县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选派39名市、县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到结对帮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落实民政医疗救助资金4845.07万元,受益困难群众59753人次;支出救助金1038.3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661人次;兑现农村低保金3427.91万元,受益16116人次;兑现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03.92万元,受益1946人;兑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3609.53万元,受益4480人次。
6.加快补齐短板助力脱贫。安排生产生活扶持及小型基础设施资金6.99亿元,深入实施“水电路讯网、科教文卫保”十项提升工程,加速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促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联通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214户,改造民房屋顶123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率达100%;解决489个行政村942个自然村(组)3.22万户13.6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牧区安全饮水率达到100%。高质量推进141个边境小康村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
7.发动社会力量帮扶脱贫。制订出台《林芝市深化援藏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粤藏同心携手奔小康、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组团式援藏拓展等8大受援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2.08亿元,实施计划内援藏项目186个。成功举办西藏林芝·广东招商引资推介会,签约项目176个,概算总投资505.47亿元,截至目前,落地项目31个,总投资94.87亿元,到位资金23.47亿元。组织16家企业参加第一届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博览会,促成签约项目15项,合同金额6462万元,采购意向金额9680万元。在2019年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暨深化对口援藏扶贫工作会上签约合作项目8个,目前到位投资2880万元。广东省积极发动开展爱心帮扶,帮扶资金329.2万元。全面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引导全市161家工商联会员企业与119个贫困村(居)1166户4322名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累计投入资金9738.7万元。实施军民结对帮扶,武警广东总队、西藏总队积极开展跨地域协作帮扶活动,投入专项资金572.76万元;西藏军区捐赠朗县30万元、林芝军分区捐赠米林县1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深入,实现了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8.夯实基层基础助推脱贫。制定《林芝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无缝对接”“双推进”。实施新时代干部精准驻村试点工作,采取派驻单位直接包乡镇负责制或一个驻村工作队负责几个相邻村(居)连片方式开展驻村,实现“双培养”“双提升”。大力推进“能人治村”,扎实开展“空壳村”清零行动,已消除44个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扶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林芝市1.4万名党员干部“一对一、多对一”与贫困户结对子,走村入户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分析致贫原因、理清发展思路、寻找致富门路,推动精准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出成效。
9.扶志扶智推动思想脱贫。结合“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挖掘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述脱贫致富经验做法,引导群众学习、崇尚、争做典型,鼓励建档立卡群众参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强化脱贫致富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陈规陋习帮教活动、“七五”普法宣传、“劳动技能竞赛”“比学赶帮超”“孝老爱亲榜样”等实践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174户贫困户通过开办小商店、小茶馆、小饭馆、小宾馆、停车场、洗车场,自主创业带动全家实现稳定脱贫。
(三)坚持“四不摘”导向,持之以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林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包点联系制度,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指导;七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每月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市直接抓、县(区)全力抓、乡镇具体抓、村(居)落实到户,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体系不断完善。
2.坚持摘帽不摘政策。完善《林芝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林芝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市级层面11个政策性文件,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连续性和规范性。认真梳理汇总脱贫攻坚政策,编印发放《林芝市脱贫攻坚政策明白手册》《林芝市脱贫攻坚政策培训教材》和脱贫攻坚政策口袋书3.88万册。严格落实资金、项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
3.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加强产业帮扶,召开产业扶贫项目现场会。加强社会帮扶,深化“粤林同心携手奔小康”行动,协调更多企业到林芝投资兴业。深化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断巩固“百企帮百村”成果,协调各类企业吸纳更多贫困群众就业。
4.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制订脱贫攻坚“回头看”实施方案,分四个阶段对全市2016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涉及的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全面体检”“全面会诊”,做到了县(区)、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规范项目、内设指标,进一步落实市、县(区)、乡镇责任,强化对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进行监测。
三、需要进一步加强的三个方面
(一)拓宽脱贫户增收渠道工作还需加强
根据随机抽样建档立卡家庭收入分析,人均纯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务工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比分别为36.72%、29.17%、25.77%、8.34%。从抽样情况看,转移性收入占比高达36%以上,其中,边境一线县转移性收入人均达45%以上,个别县达60%以上,林芝市部分脱贫户家庭主要依靠转移性收入和务工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相对较少,群众增收渠道需进一步拓宽。
(二)部分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
在道路交通、电力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目前,林芝市4个乡镇和70余个建制村未实现通畅,乡镇和建制村通畅率分别为92.6%、84.74%;林芝市交通网络主干道不够健全,省道S204、S205、S303线仍有部分断头路未打通,一定程度上影响沿线农牧区群众便捷出行和当地资源开发,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仍旧明显。墨脱县、察隅县、波密县康玉乡电网仍是孤网运行,只能满足照明用电,不能用于发展生产。
(三)基层医疗保障水平还需加强
林芝市490个建制村只有40个村修建了标准化村级卫生室,449个村卫生室设在村公房内,面积13—55平方米不等,虽按照“一村两医”的标准配备村医和村卫生室相关医疗设施设备,但林芝市乡村医生全部由农牧民群众担任,因教育程度低、专业素养和医疗水平不高,工作积极性不高,群众对乡村医生的可信度普遍较低,村级医疗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林芝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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