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伟大的力量是同心合力,最牢固的基石是民族团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族团结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强调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重要遵循、总体目标、工作机制、具体举措、保障措施、法律责任,是符合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不断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就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强化政治基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自从诞生之日起,就自觉肩负起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使命,带领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终结了旧中国民族压迫、纷争的痛苦历史,开辟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纪元。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我们一定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让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雪域高原开得更加鲜艳。
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就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强化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形成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平等团结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在民主基础上的高度统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被国际上誉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模式”。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负有特殊的历史责任,我们要把这个责任扛起来,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用足用好国家优惠政策,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调动各族人民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坚持依法治藏,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条例》,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族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就要坚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强化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打好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要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就要坚持宣传教育,切实强化思想基础。经过多年实践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已成为我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形式,对加强民族团结和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了强大作用。在西藏,要大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党的惠民富民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援藏省市的无私援助,宣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典型事迹,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增进“五个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等场所,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表彰典型、宣传典型,用群众身边的榜样教育群众、感染群众、引导各族群众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心向党的生动局面,汇聚起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精神动力。
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就要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强化社会基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也是中华文明前进的必然结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要坚持尊重差异性与强调共同性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充分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要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习惯和合理诉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出更多高效便民举措,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动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因地制宜、积极有序地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要指导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交流活动,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帮助。
开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就要坚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切实强化稳定基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在西藏,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干扰破坏始终是影响西藏民族团结的最根本因素。我们必须把深入开展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斗争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巩固民族团结的长期任务,坚决打赢反分裂斗争这场大仗硬仗。要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自觉,不断筑牢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钢铁长城。要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和最硬任务,坚定不移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坚决把维护社会稳定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完成好。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在“导”上下功夫,帮助其解决好生产、生活、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从而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倍加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浩瀚苍穹因满天星斗而华美,人类文明因团结进步而繁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新时代对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西藏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