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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废为宝,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力量

2021年02月01日 09:5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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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计算,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以炼0.85吨钢,节省0.4吨左右的标准煤,还可以减少接近20吨矿石资源的采掘,节水7.5吨左右,充分说明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较高的现实意义,不仅仅可以减轻资源消耗的压力,还能减少环境污染,减轻群众普遍关心的日益严重的城乡垃圾问题,因此,不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节能与环保的角度来讲,资源回收利用全部都是十分可行的。

1月24日,《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票通过,这是首部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第38条规定:全社会应当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高资源回收意识,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那曲市比如县达塘乡杰垛村脱贫致富带头人索朗德青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县里没有一家从事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这是索朗德青决定从事废品回收行业的重要原因。一个县没有一家从事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笔者相信这在我区不是个例,究其原因无外乎是工作脏累,本就不高的行业利润,由于我区地广人稀的区情更显微薄等等。而索朗德青不仅能做到个人月收入6000元,还先后带动9名贫困群众就业,年人均收入1.8万元,除了他们敢为人先、吃苦耐劳外,离不开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比如县政府帮助解决了垃圾堆放点选址,比如县电力公司免除了垃圾堆放点5万元的用电押金,这种帮扶没有花一分钱却实实在在成效明显,对一个贫困户贷款成立的小微企业能生存下来并站稳脚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笔者希望索朗德青的事例能在全区各县成功复制,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公民个人结合实际,承担责任,主动作为,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形成建设美丽西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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