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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八五”基层普法工作 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1年09月09日 08:3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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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大创举。自1986年起,我国已完成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重要成果。“七五”普法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西藏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取得重大成果,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八五”普法期间,要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一、推进“八五”基层普法工作中,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性

(一)法治建设已上升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目标,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全民知法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全民普法是培养全民知法守法意识的必经途径,推进全面普法,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大力推进“八五”普法,推动开展“法治县市”“法治乡镇”“法治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努力让守法成为基层群众的自觉意识,让法律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这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民知法守法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正确应对和有效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大力推进“八五”基层普法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将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产生;将有效促进民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促使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进程和效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推进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要依靠法治,只有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才能加快依法治国进程。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在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必须体现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渗透到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中。“八五”普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必将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上见实效。

二、推进“八五”基层普法工作中,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期间,自治区以提升各族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精心打造“法治西藏”普法品牌,全面系统推进普法工作。通过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常识教育,大部分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学会运用法律处理各种经济、民事关系,敢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但仍旧存在如下问题:

(一)基层群众学法意识不强。基层群众由于受历史传统、教育条件、语言障碍和现实环境等因素影响,对法律还停留在感性认识上,独立学法意识不强,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二)基层群众用法能力不高。部分基层群众不知道运用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不愿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矛盾纠纷,也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方式和途径。

(三)基层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还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工作流于形式,被动性开展工作。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没有制度保障,没有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农牧民群众学与不学没有硬指标,没有制度约束,更没有考核、激励机制。

(四)普法教育形式不能与时俱进。在普法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上还存在简单化、单一化、模式化现象,不少单位和部门在普法过程中还是依靠宣传单、宣传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寓教于乐性不高、吸引力不大、缺乏理解运用,收不到普法的实际效果,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下普法工作的新需求。

三、扎实推进“八五”基层普法,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多元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贴合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建设,使之更趋完善、科学,不断推动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扎实推进“八五”基层普法,推动新时代基层普法工作全面发展。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普法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二要加强党对基层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把“八五”普法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三要着力提高基层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积极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要把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普法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四要推进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镇和农牧区基层落地生根。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全民普法、全民守法,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大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一是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全面普及,为他们通过“法治西藏”“雪域清风 ”等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供了方便,为他们通过抖音短视频新闻、情景模拟视频接受法律法规教育提供了声情并茂、身临其境的学习教育环境。二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普法宣传。继续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努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倡导临时组建法律知识宣传队的好做法,抽调干部深入基层及田间地头、农户院落,与农牧民面对面地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使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不留死角,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三是创新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具灵活性。针对当前基层社会特点,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人员聚集时,正确引导基层群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倡导社会新风尚;利用冬季外出务工农牧民返乡时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采取有奖竞答等方式,让基层群众主动参与、自觉学法;选择典型案例,如赡养案件、纠纷调解,加强宣传,调动农牧民学法的自觉性,增加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四是创新宣传语言,使普法宣传更具针对性。通过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平台,群众可以间接参与司法、感受司法。这就要求普法宣传人员在“法律人”圈子进行成熟冷静地学理化讨论的同时,也能够灵活转换姿态,用生动活泼的群众话语将案例、法理说清楚、讲明白。

“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我们要在持续提升普法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上下功夫,通过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林芝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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