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旅游相互交融、相得益彰,文化有利于提升旅游品质,旅游有利于传播民族文化。我们要树牢“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工作理念,做好“加减乘除”,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让“文化+旅游”实现“1+1>2”。
做好“加法”,拓宽产业融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把二者深度融合起来,形成以文化带旅游、以旅游促文化的文旅产业。做好文旅产业大文章,需要围绕产业做加法,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把中华文化、革命文化、先进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用文化养分滋养旅游,用旅游载体繁荣文化,强力打造“农业文化+旅游”“数字文化+旅游”“地域文化+旅游”等文旅产业,有效破除文化和旅游“两张皮”现象,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和合共生。
做好“减法”,解决各类问题。当前,很多地区出现与旅游沾边的会议论坛、田园小镇、规划设计、重点项目等都贴上了“文旅融合”的标签,说明“文旅融合”已成为社会共识和发展潮流,但如果只是把“文旅融合”当做标签,却不具备“融合”特质,终究并不甚妥当。这就需要我们注重文旅融合效果,在融合中做“减法”,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能融则融,尽融多融”。需要坚持差异化发展方向,对“文旅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文旅资源简单化利用、同质化竞争等问题高度关注、坚决整治。
做好“乘法”,发挥倍数效应。文化和旅游融合得好不好,关键看开发出的文旅产品,市场认不认可、有没有形成品牌优势。只有形成一个好的品牌,拥有广阔的市场,才能在行业发展中具备乘法倍数效应。要注重品牌打造,需要突出产品特色,推出更多特色化的文旅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体需求、打响文旅品牌,着力构建规模优势明显、品牌知名度高的文旅产业板块。需要发挥宣传、旅游等部门的职能优势,依托微信微博、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广泛推出一系列旅游专栏、专题节目等,提升文旅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做好“除法”,化解各种冲突。在“文旅融合”的过程中,会出现体制机制、资金短缺、技术融合等方面的冲突、矛盾。这就需要我们做好“除法”,通过构建文旅产业融资平台、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破解资金短缺难题,推动文旅产业市场化运作;通过提高文旅现代服务水平、补齐文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短板,不断夯实文旅产业的发展“硬基础”;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破文旅企业单打独享、市场监督多头管理等思维定式,真正实现全域旅游发展;通过淘汰落后的低端产品服务、“小散弱”企业,推动文旅产品向高品质转型、向高附加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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