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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加强民族团结 高质量推动西藏发展

2022年07月21日 22:3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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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这为新时代做好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当前,西藏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起点,需要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多角度发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奋斗、共同繁荣,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这表明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不能没有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民族团结的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71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党团结带领西藏各民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历史。和平解放、民主制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举措的实施,使西藏地区的百万农奴翻身成为雪域高原的主人,由此开启了西藏民族关系的新纪元。为消除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党和国家通过派出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组织西藏少数民族各阶层人士到内地参观,解决西藏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大力培养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争取和团结民族上层爱国人士,有效地疏通和改善了民族关系,增进了西藏地区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增强了西藏地区各民族对祖国的认同和热爱。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族人民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取得了各项工作巨大成就。实践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证,坚持走民族区域自治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才能做好民族工作,巩固民族团结,才能促进中华民族共同发展,而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西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是由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所决定,也是中国共产党综合西藏发展历史和西藏实际情况所作的科学决定。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历史各个时期,西藏各民族的命运始终与祖国命运休戚与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正式建立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拥有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成为管理西藏地方社会事务、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成为西藏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截止2021年西藏地区全年粮食总产量106.15万吨,比上年增长3.2%;全年工业增加值189.90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国内贸易方面,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0.34亿元,比上年增长8.7%。对外贸易方面,全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0.16亿元,比上年增长88.3%。教育方面,全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6%,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体育方面,我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各种竞技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25枚、银牌9枚、铜牌20枚。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今天仍然是促进西藏地区繁荣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伟大实践,使西藏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历史性巨变。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文化繁荣、边防巩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西藏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民生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西藏始终紧紧围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一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一切工作都向民族团结聚焦发力,充分保障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权益,有力促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2021年西藏地区全年生产总值为2080.17亿元,比上年增长6.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831元,比上年增长6.1%。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0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503元,增长1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5元,增长16.0%;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42元,比上年增长16.0%。事实证明,西藏地区的经济稳发展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注入了强心剂,同时也反映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民生基础。

西藏地区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同时,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有机结合,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一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抓住“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历史机遇,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实践证明,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创造了今天的美好生活;进入新时代,西藏地区要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必须切实担当民族团结进步之责,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让西藏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让雪域高原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者: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闵军 方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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