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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 奋发有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2023年12月21日 17:3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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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西藏调查队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不断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防线,持之以恒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牢固树立诚实诚信统计理念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奋发有为的昂扬精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用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学细悟夯实思想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统计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基础和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调查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作为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要切实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二、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风雨不动安如山,赖有砥柱立中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多达数十次。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我们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党小组会等方式加大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文件的学习力度,常抓不懈。要加强与地方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既要加强日常监督,又要完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以严的要求,做到多方监督同频共振。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诚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我们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既误导决策又透支公信力的极端危害性,调查队系统统计人员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时刻牢记实事求是是统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为准绳,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四、坚持抓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践行新时代使命与担当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人才是先进生产力,开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需要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统计执法队伍。当前,西藏统计法治人才力量仍较为薄弱,我们要坚持抓好统计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注重通过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权威性、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勇担时代重任,锤炼过硬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加快适应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新要求,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逐个认真核查,对发现并查实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统计造假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坚持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

善惩不如善政,善赏不如善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已历经40年,但仍有一些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工作者对《统计法》相关内容不熟悉,对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重视,统计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因对《统计法》知之甚少,违法干预统计数据填报。我们要切实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利用会议培训、专题讲座、执法检查等契机,持续开展系统内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依托城乡居民收支调查、价格调查、劳动力调查、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畜禽产品产量调查、采购经理调查、新设立小微企业调查等统计调查业务开展普法宣传,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调查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要通过“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送法入企”“送法入户”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扩大统计法治宣传面,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为西藏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作者: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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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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