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党纪学习教育为自身的成长充能,为各项事业的进步赋能。
以“读书不放一字过”的求知姿态,在学纪中为自身知识“充能”。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对党纪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求知姿态。纵观查处的违纪案件,不难看出部分违纪党员干部不清楚党的纪律规矩,不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全面系统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以“行成于思毁于随”的常思姿态,在明纪中为自身思想“充能”。“自省吾身,常思己过,善修其身”,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常反省自身,查找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自身思想滑坡。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以党纪为镜,勉励自身。时刻警惕自身不要出现“你知我知”的自欺欺人、“小节无碍”的侥幸心理、“推杯换盏”的自我失格。要时刻自我反省、处处防微杜渐,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在明纪常思中保持自身清廉本色,锻造金刚不坏之身。
以“躬行践履始玉成”的践行姿态,在守纪中为自身工作“充能”。学懂是前提,感悟是深化,践行才是根本。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走深走实的实践者,要时刻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体现在主责主业中,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真正把纸面上的党纪落实到日常行动中。要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想着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厚植为民情怀,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让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一言一行之中。(作者:马鸿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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