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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让党纪学习教育有“迹”可循

2024年06月04日 12:3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苟媛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深入研学党纪法规,巩固法纪的“坚实足迹”;通过细致体悟党性修养的重要性,磨砺品格的“坚韧轨迹”;通过践行服务宗旨,矢志不渝地为人民服务,留下奉献的“永恒印迹”。

稳固党纪国法的“坚实足迹”,在“深入研学、细致体悟、笃实行动”中持续奋进,让“法纪”的“轨迹”清晰可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这个系统中,党纪国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基石。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深入研学党纪国法,不仅是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必由之路。在“深入研学”中,我们要系统学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准确理解其内涵和精髓,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细致体悟”中,我们要自觉将法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在“笃实行动”中,我们要以法纪为准绳,严格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磨砺党性修养的“坚韧轨迹”,在“自我反省、自我激励、慎独慎微”中锻造品格,让“廉洁”的“印迹”深深刻画。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工作,乃是党员最起码的义务”。在“自我反省”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审视个人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正视缺点和不足,勇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在“自我激励”中,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更“实”的作风服务群众;在“慎独慎微”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谨慎,以党的纪律为“尺”,以优良传统为“镜”,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在“独处”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细微”处体现党性原则和道德操守。

践行服务宗旨的“奉献印迹”,在“心系群众、情系民生、勇担重任”中矢志不渝,让“为民”的“足迹”永不褪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心系群众”是党员干部最真挚的情感表达,我们要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沉下“身”办事、沉下“心”融入、沉下“力”攻坚,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情系民生”是党员干部坚定的职责使命,“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无论是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方面,还是在住房改善、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领域,我们都要始终保持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高度责任感,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勇担重任”是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不论是在改革攻坚时期还是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我们都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敢于创新、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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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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