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两个“永远在路上”深刻揭示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指引,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切入点”,切实做到“学纪立本、知纪自警、明纪守正、守纪清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学纪以“立本”,深化“观书筑梦”的学习自觉,砥砺“矢志不渝”的求知之志。“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要将党章作为“首位必修课”,视为“灵魂的灯塔”,把“两准则四条例”作为“硬约束”,摒弃“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的学习态度,立起“矢志不渝、笃志求知”的求知之志;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杜绝夸夸其谈,陷入“客里空”;要对照“六项纪律”要求,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知纪以“自警”,提升“明镜鉴心”的自省能力,铸就“坚韧不拔”的自律精神。“知之愈明,行之愈笃”。毛泽东同志强调,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广大党员干部要将纪律规矩作为内心之镜,时常自我审视、自我反省,确保不敢越雷池一步、不触红线分毫,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要用好警示教育这剂“良药”、用好身边“案中人”“活教材”,“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党纪学习教育“一堂课”,在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中“正风气”“严规矩”,铸造一座拒腐防变的坚固“堡垒”。
明纪以“守正”,坚守“正道直行”的道德高地,涵养“浩然正气”的坚定信念。“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明纪守正,就是要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坚守正道,不为外物所惑、不为私欲所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人民公仆为人民的“第一要义”,用实际行动去践行服务人民的宗旨,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坚持不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常修“为政德”、常思“贪欲害”、常怀“律己心”,守好自身“清廉地”,确保权力为公不为私,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守纪以“清风”,树立“清风正气”的典范形象,展现“笃行致远”的纪律风范。“政者,正也”。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形象代言人”,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的纪律,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应以勤政廉洁为从政之要、为官之本,要有“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时刻谨记“微末之事,积成巨患;小过不防,大德难守”的道理,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清楚明白“物先必腐,而后虫生”的现象,切实守好纪法“总开关”,以清风正气树立典范形象,展现笃行致远的纪律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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