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拉萨市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核准确定,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目前开始公开招聘30名人民陪审员。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热心审判工作;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热心陪审工作的公民其文化程度可以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以上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申请,并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材料,同时填写《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一式三份。
对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公民,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推荐其担任人民陪审员。推荐的单位需提供被推荐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填写《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一式三份。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陪审员的职责包括: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参加案件评议。民事陪审员也就是人民陪审员,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子,比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会聘请几位专业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来参与案件的审理。(记者 许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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