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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走别人卡里的钱 他怕了

2015年03月21日 11:1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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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粗心的张女士在自动取款机上转账后,忘记取出余额还有15000元的银行卡。一分钟后,一名年轻男子取钱时发现有张银行卡,便从里面取走2500元。

提示

银行工作人员称,取钱不取卡的事件屡屡发生,多出于当事人粗心大意。工作人员提醒,取完钱后要注意银行卡是否取出。若发现卡丢了,第一时间挂失.

银行自动取款机里,有一张忘了取走的银行卡,面对诱惑,是该选择将卡取出寻找失主,还是顺手牵羊取走别人卡里的钱。5月3日,在拉萨市区某建设银行,一名男子面对这样的情况选择了后者,可3天后事情峰回路转,该男子主动联系银行寻找失主,并将取出的2500元钱和卡一并归还给失主。

粗心女子转账后忘了取卡

一男子取走了她的钱

银行ATM机上转账后 ,粗心大意忘了取卡,接到银行通知卡丢了后,竟然还知情。张女士昨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讲诉了这件令她后悔又感激的事情。

5月3日19时37分,市民张女士在市区内某建设银行的ATM机上转账后,拿着回执单转身离开,忘记了取卡。一分钟后,一名年轻小伙来到张女士转账的ATM机上取钱,根据银行监控画面显示,他拿出银行卡走进取款机,卡怎么也插不进去。这时,这名年轻小伙看到显示页面上有取款一项,他犹豫了一会儿,食指按向了“取款”,随后又选择了2500元一栏。

当天19时38分,张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取款信息,可粗心的张女士并没注意到这条短信。直到5月6日下午,张女士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称,有人捡到银行卡,正在找失主,根据帐号查询,确定是张女士的银行卡。

15000元被取走2500

3天后取钱人主动联系归还

“接到他们电话的时候我还说银行卡没丢,结果一看卡包,果然卡不见了,里面还有15000元钱,当时我着急了,翻看短信才发现钱被取了2500元。”张女士以为是别人将钱取走后,再将卡丢了被人捡到寻找失主,张女士在附近的警务站报了警。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捡卡人主动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想找到失主,张女士通过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上捡卡人,双方电话里约定好地点。“我们去的时候他手里拿着2500元钱还有我的卡,说钱是他取的,并不是贪心,当时取钱是好奇,后来想着想着害怕了。”张女士称,捡卡人和当时银行监控画面里的人为同一人,虽然取走了钱,但是能想着将钱归还,也算难能可贵。没想到,被取走的钱还能找回来,张女士心里仍然充满了感激。

丢卡原因:拿完回执单习惯性离开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顾客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后忘取卡的事情屡见不鲜,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有的受害人卡里余额甚至高达数十万元。该工作人员分析,这种情况都是由当事人粗心大意造成的,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有的人取钱很急,拿钱就走。有的人完全是粗心大意,可能根本就忘记取卡,还要一种情况则是,当事人去完钱后要打回执单,由于长期的习惯,取钱的习惯只有两个步骤,先拿钱后取卡,往往在拿了回执单后,就习惯性离开。”该工作人员称,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取卡。

丢了银行卡,失主千万不要惊慌失措,首先要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挂失,并查询余额。如果卡仍然在自动取款机里,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钱很有可能被人取走,但是取款机上方都装有摄像头,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算是非法盗取他人财物,法律的威严让很多人在面对诱惑的时候能够保持冷静。

“说到底,丢卡事件还是源于当事人的粗心大意,只要稍加留意完全可以避免,所以再次提醒顾客,取钱后不要急于离开,在将钱放进钱包的同时,仔细检查银行卡是否也一同取出。”该工作人员称,张女士的钱和卡失而复得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案例警示:拿人两万被判缓刑

廖女士拿了钱及时归还,是幸运的,万一贪心将钱据为己有,等别人找上门,那后果就严重了。

万某到成都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处取钱,发现前面的人取钱忘了取卡。万某一时贪心就取出对方卡上的2万多元。6天后,万某发现有民警到老家了解他的情况,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遂将赃款25000元和银行卡带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事后,法院认为万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考虑到万某在案发后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刑法明确:这种行为属于盗窃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是典型的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5000元。对未达到追诉标准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21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数额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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