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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重男轻女,亲生女儿常被打

2015年03月21日 11:1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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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常带着伤上学 老师报警

民警调查:父母重男轻女,亲生女儿常被打

举报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经常带着浑身的伤痕上学。老师得知学生遭受家庭暴力,劝阻无效后,最终不忍心学生再遭家暴最终向警方求助。

调查

接到报案后,警方高度重视,联合妇联等相关单位联合调查。

经查,遭家暴的学生家长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轻则训斥,重则打骂。民警发现这名学生背部淤青,还有针孔痕迹。

学生遭家暴 老师无奈报警求助

胡某是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从贵州老家跟随父母来到拉萨。胡某在学校是一个听话的学生,可老师却经常发现她被母亲打得遍体鳞伤,胡某还告诉老师,母亲经常不让她吃饭。学校老师得知情况后,跟胡某母亲进行过交谈,但情况并没有好转。心疼学生的老师,无奈下,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希望通过民警出面调解。

接案后,雪社区警务室民警立即将此事向派出所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家暴事件再次发生。“之后,派出所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同时要求网格民警和治安民警协同相关部门前往这名学生家中了解此事。”拉鲁社区警务室警长李喜峰告诉记者,这名学生遭到母亲和姐姐打骂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民警还调解过几次。

“这次,我们联合城关区妇联、城关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和拉鲁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一同到这名学生家中去了解原由,并与胡某母亲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谈话。

重男轻女 被打女孩背部现针孔

民警了解到,胡某父母均来自贵州山区,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先后生了5个女孩,去年冬天得一男婴,便停止生育。因家庭贫困,对孩子有严重偏向,被虐待的女孩是他们的第三个女儿。

胡某在学校成绩优异,很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可老师发现她上课经常迟到,而且身上经常带着伤。学校老师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劝阻,但未能改变胡某家人对她的态度和行为。

据现场民警透露,被虐待女孩全身多处有淤青,后背甚至有被针扎过的痕迹。“父母和两个姐姐都打她,孩子的父亲在达孜一建筑工地干活,很少回家,母亲动辄就用棍子追着女孩打,两个姐姐也经常逼迫她洗衣服,居委会工作人员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送他们一台洗衣机,还多次进行家访慰问。”李喜峰说。

记者在采访现场也看到,这位母亲怀中抱着还不满一岁的小儿子,当被问到为什么要打孩子时,他却告诉告诉记者是因为她不听话,偷邻居家东西等原因,开脱称主要是两个姐姐打的,自己打的次数并不多。

民警说案

鉴于此,城关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和妇联领导对该学生母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她说明重男轻女的思想是错误的,应该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同时,民警还向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她使用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还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以沟通、交流为主,平时生活、学习中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而不应采取打骂这类粗暴的教育方式,与学校共同管理好、教育好孩子。

胡某母亲在调解现保证不会再对孩子使用家庭暴力。 “既然她承诺不会再打孩子,我们选择相信她。这件事情的发生,跟他们的自身素质有必然的联系,他们夫妻二人文化水平都不高,不懂法,不知道使用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昨日,李喜峰谈到此事时告诉记者,自从调解后,便没有听到过胡某被父母打骂的消息。

法律链接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经过查证属实,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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