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拉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城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烟花爆竹销售店及烟花爆竹存储仓库进行了检查。
做烟花爆竹生意
要达到安全经营要求
“这次检查主要包括消防水、灭火器、警示标语、实名制登记、防爆灯、电线线路、销售人员资格证、烟花爆竹摆放等方面的内容,在烟花爆竹经营者培训会上,我们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定,做好保障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拉萨市城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巴桑次仁说,各烟花爆竹经营店办齐了证照、达到了安全经营要求才能开店营业。
巴桑次仁说:“在这次检查中,如果发现存在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方,我们会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确保各烟花爆竹销售店安全经营。”
拉萨市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烟花爆竹销售店存在销售人员资格证未随身佩戴、线路杂乱、消防水结冰、店里烟花爆竹存放过多等现象。巴桑次仁说,:“我们要求各烟花爆竹销售店做到专店、专柜、专人负责销售,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经营管理,销售店里的工作人员都要佩戴由我们发放的销售人员资格证。同时,各烟花爆竹销售店还应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避免顾客吸烟、将火种带入店里,也不应在店里存放太多的烟花爆竹。”
巴桑次仁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已经做了一些改变,但还需要加强对仓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完善消防设备、放静电设施。
燃放烟花爆竹有规定
禁放区内燃放会受处罚
在各烟花爆竹销售店内,除了张贴有购买提示外,还张贴了《拉萨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记者阅读该《规定》了解到,拉萨市老城区(即市区东至林廓东路、南至江苏路、西至朵森格路、北至林廓北路)、布达拉宫广场、宇拓路、康昂东路、娘热路南段、中和国际城和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桥梁、大型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外围200米以及古建筑群、文物建筑区及重点居民区、公众聚集场所等区域为禁放区,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生产、存储、经营烟花爆竹。
如果市民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受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相关部门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市民利用机动车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也会受到处罚。此外,未成年人如果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其监护人要承担责任。
“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前,应先查看其是否贴有‘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监制’字样,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过关。”巴桑次仁说,燃放烟花爆竹时,应严格按照燃放说明操作,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意外。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应选择在空旷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避开电线等障碍物,远离建筑物、交通工具、易燃危险品,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2.燃放烟花时,不可倒置,也不可手持燃放;点燃时,需使用香或者烟点燃,避免使用明火;观赏时,应远离烟花,确保在安全区域观赏;
3.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4.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不要马上靠拢产品,不再点火,应等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理。
(记者 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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