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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售仿制警服被警方查处

2015年03月21日 11:19    来源:西藏商报    记者 王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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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拉萨市公安局对非法销售警用服装进行了治理和整顿,在蓝天路一家超市查处一批仿制警服,仿真程度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民警调查

老板亮出仿制警服

拉萨市公安局近日对非法销售仿制警用服装进行了治理和整顿,经过长期的蹲点,拉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发现蓝天路的“蓝天超市”非法销售假警服。为此,督察支队民警对这家超市进行了暗访。

进入超市后民警看到该超市墙上挂着两间警服,“老板,有没有185码的,我们要十件”,民警问道。随后,这家超市老板娘和丈夫交换眼神后,丈夫便钻进了超市的库房内,其中一位民警紧随其后,这位民警竟然

在库房内发现各种警服,有警用战训靴、警用强光手电和警用雨衣。暗访的民警们当即亮出身份,对这家超市进行了搜查。

“当时他们不知道我们是民警,还一个劲的介绍,让我们多介绍几个顾客,已经确定了他们非法出售仿制警服,我们当即就采取了行动”。拉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民警说。

7月22日,民警查抄了蓝天路的这家超市,一搜查,在该超市竟然搜出了春秋执勤服22套、警用防寒服8套、警察训练服31套,男警长袖衬衣29件、特战训靴130双、警用强光手电48个和警用雨衣6件。“这些各式的仿制警服足足装了半卡车,除了面料稍微差点,其他的和我们的警服完全一样,仿真度极高。”警务督察支队民警说。

非法出售警服

可处拘留和罚款

经过警务督察支队民警详细盘问得知,这家超市的老板张女士,几年前在蓝天路某部队旁边开超市,刚好对面一家商铺转让,该商铺的老板的主动找张女士说,自己的商铺里还有几百套仿制警服,很好卖,张女士听说有销路,就答应了,把该商铺的几百件仿制警服全部以低价买了过来。“这家商铺几经转手,当初卖给张女士仿制警服的老板已不见踪影,所以现在无法查到来源,我们只能暂时的让蓝天超市停业,交由金珠西路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警务督察支队民警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我们平时穿的警服都有严格的要求,不按规定穿戴都要被处理,社会上除警务人员外任何个人和团体出售价警服都是非法的,前段时间一家酒吧竟然让自己的保安穿戴仿真度极高的警用特勤服,也被我们查处了。”警务督察支队政委说。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除警务人员外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0百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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