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访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达瓦次仁
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西藏司法公正的顽疾之一,也是影响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那么如何面对当时的这种局面,法院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应对呢?昨日,记者专访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达瓦次仁。
目前法院的执行工作格局依旧停留在“法院找被执行人”的状态,限制被执行人需要党委、政府、政法委、银行、房管、工商、公安等职能单位支持与配合。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执行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协助法院与各义务协助部门建立执行联系制度、确定联系人、签订执行联动协议。
执行难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
记者: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各类司法案件涌入司法领域。那么,法院的执行工作现状如何?
达瓦次仁:“执行难”不仅仅是西藏地区面临的一大难题,对于全国各地来说,都是一个比较顽固而难解决的问题。
自拉萨市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以清理积案、提高质效为目标,发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各项工作任务,使执行难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
从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74件,执结1880件,未结794件,执结率70%,执结标的4.59亿余元。其中排查清理积案760件,结案540件,未结220件,清案率为71%,清理案件标的2000万元。
拉萨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239件(含旧存17件),执结203件,未结36件,执结率85%,执结标的3.01亿余元,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32%和37.7%。
刑事附带民事案执行到位率低成为焦点问题
记者:执行工作中,人民法院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达瓦次仁: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面临重重困难。近几年来,全市执行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现象愈加明显。
全市联动机制虽已形成,但因未建立协助执行问责机制,义务协助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识和水平较差,相对当前逃债技巧不断更新、拒执风气日渐盛行的社会现状,法院执行手段十分贫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需在全社会建立起令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的拒不执行行为制裁制度。
同时,从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情况分析,除部分调解结案的案件自动履行外,多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债权实现率极低,如2013年市中院受理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14件,执行到位1件,执行到位率仅占7%。近年来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未执行到位引发的涉诉信访案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也成为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记者: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的案件,有什么办法?
达瓦次仁: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申请人属特困群体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人身伤害赔偿、交通肇事赔偿等案件,法院专门设立了救助基金。
拉萨市两级法院对于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医疗费等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从立案到执行贯彻高效原则,使他们能最快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专门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定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生活又极度困难的执行案件,按一定程序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的经济救助。
职能部门联合并肩作战 让拒执者无处遁逃
记者:怎样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局面?
达瓦次仁:造成“执行难”的直接原因是被执行人想方设法躲债赖债、拒不履行;深层次的根源,则在于被执行人是否履行债务的利益权衡。
近年来全市法院推行的执行信息录入、曝光“老赖”、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廉政监督卡等制度便是“大执行、大监督、大公开”的典型例证和良好实践,必须坚持将这一工作理念贯彻于执行工作当中,才能把握攻克“执行难”的正确战略方向,并为明显缓解“执行难”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目前法院的执行工作格局依旧停留在“法院找被执行人”的状态,由于被执行人拒执成本与风险的高低来自于全社会对其社会生活中社会能力、资格的种种限制和剥夺,而社会生活内容涉及面广,种类繁多,对其限制依赖于党委、政府、政法委、银行、房管、工商、公安等职能单位支持与配合,让拒执者无处遁逃。因此,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执行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协助法院与各义务协助部门建立执行联系制度、确定联系人、签订执行联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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