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拉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刑警支队联合城关区公安局扎细派出所、法制科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捏造事实诽谤公安民警案件,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
5月1日上午11:30左右,扎细派出所团结新村社区警务室按照执法程序,对扎细派出所治安中队移交的可疑人员布某进行盘问。当民警询问其住址时,布某含糊其辞,并且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由于布某对民警的盘查不满,向扎细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称,在团结新村社区警务室丢失一枚价值不菲的猫眼石,想以此刁难民警。
扎细派出所民警察觉出此事蹊跷,随即展开调查。通过对布某的姐姐西某和姐夫伦某的走访了解到,当事人布某确实有一枚猫眼石,但是,民警随即从对布某姐夫伦某的调查取证中得知,早在四天前布某就已用自称丢失的这枚猫眼石换了一对古董火盆,寄存在姐夫伦某家中。
在事实面前,布某依然不依不饶。当派出所治安民警将人证、物证摆在布某面前时,在铁证面前,违法嫌疑人布某低下了头,对捏造事实诽谤公安民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提取伦某询问笔录时,伦某在明知布某所说丢失猫眼石已交换的前提下宣称自己不知道该猫眼石下落,提供虚假证言,干扰案件调查。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5月2日,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针对布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布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对伦某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伦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三百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记者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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