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8人在一家美食店打工,店老板既没有与他们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又向他们索要押金。如今,老板拒不支付工资,他们怎样才能顺利拿到工资?除了工资以外,他们还能否拿到其他的补偿金呢?
解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有可能面临给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处罚。此外,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
老板不给工钱,他们去找仲裁委
曲某和德某等8人先后来到拉萨市区内的一家美食店里打工。在正式上班前,该美食店老板王某均没有与他们8人中的任何一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求德某上交900元的押金。
对于美食店老板王某的无理要求,德某当时也没有多想,协商无果后还是给王某交了900元现金作为押金。但是后来,美食店老板王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给德某等8人支付工资。
3个月以后,曲某、德某等8人终于等不了了,由于美食店老板王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拖欠他们的工资拒不支付,因此,他们便纷纷提出辞职。
德某等人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后,来到拉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要求解除与老板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老板王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申诉请求。
律师说法:
根据法律,德某可申请二倍工资
拉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法地玛认为,二倍工资的实质是一种惩罚性的规定。“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有可能面临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处罚。”法地玛说,在本案中,该美食店老板的很多做法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
首先,德某在上班前,王某要求德某支付900元作为押金,这一行为就有悖于《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其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的规定,所以王某应退还德某交的900元押金。
其次,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进行维权。“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务工人员在与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法地玛说,在本案中,德某等8人均没有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德某等8人申请支付工资的诉求法律会予以支持。
“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地玛说,德某等8人因王某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而解除劳动关系,所以法律对德某等人要求经济补偿的请求予以支持。“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法地玛说,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要按照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用工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本案中,德某等8人在该美食店工作期间,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法律上对德某等人两倍工资的请求也会给予支持的。”法地玛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李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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