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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开放2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

2020年01月16日 11:4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记者 记者 德吉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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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人团圆,爆竹声中迎新春。每年春节,一家人团团圆圆吃年夜饭是传统习俗,为了表示喜庆,节日期间,各家各户都要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除夕夜,到处是爆竹声响。春节前夕,烟花市场迎来旺季。据了解,今年拉萨市审核开放2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让广大市民购买,销售期限从2020年1月15日至2月27日。 

过年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是,也有一定的危险性,除了在燃放时要注意的事项以外,烟花爆竹本身的质量是最为关键的。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能享受到烟花爆竹带来的喜庆、吉祥气氛。近日,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召开2020年拉萨市烟花爆竹(短期)零售培训会。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城关区应急管理局规定烟花爆竹商户禁止在老城区销售烟花爆竹。今年拉萨市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只有27家且均通过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广大市民朋友可在这27家零售店进行购买。

为了方便市民购买,15日记者了解到,各大零售店分布在八一路、北京西路、巴尔库路、娘热北路、慈松塘路、当热路、色拉北路、扎基路、当热东路、纳金路、藏热北路、城关花园A区、纳金东路等……

城关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2020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审核情况和初步通过烟花爆竹零售布点的名单,明确指出凡在发证前零售店安全情况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一律取消其零售资格,以及在限售期间,出现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吊销其《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经营许可证》。

现场,城关区应急管理局与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签订《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并为两家零售商代表颁发《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经营许可证》。培训结束后,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将对符合审查条件的2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颁发《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经营许可证》,销售期限从2020年1月15日至2月27日,期满后,将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经营许可证》,要求剩余烟花爆竹由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统一回收。

培训会上,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做到“三买三不买”,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具有《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销售点,并记住索要凭证,一旦出现问题,才可以追溯根源。不要到路边一些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网购也尽量避免。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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