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讯(记者 央金)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安心舒适的消费环境。
据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洛布介绍,该局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认真做到“有诉必应”,积极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认真落实“12315”带值班制度,确保热线电话畅通,及时依法处理各类投诉举报。自机构改革以来,已受理“12315”“12345”热线举报55件、投诉259件,均已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5万元。投诉主要包括:汽车产品质量及维修服务、物业收费、快递服务等,举报主要包括: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产品质量问题等内容。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商标广告、物价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市场主体4500余家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00份;开展专项监督65项,210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10家次,顺利完成了食品安全国抽、省抽、市抽共计474批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件,总案值40余万元,罚没金额33.94万元,并依法依规取缔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
同时,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物价稳定、消费维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自机构改革以来共开展集中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宣传品2000余份。向公众发布“3·15”线索征集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遇欺骗、不满、不公或发现商家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拨打消费维权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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