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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

2020年04月07日 10:3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记者 记者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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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4月6日,记者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开展集中宣传月的初衷是为了加大拉萨市医疗保障基金反欺诈工作的宣传力度,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稳定。因此,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截至目前,拉萨市医保局已组织各县(区)医保局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宣讲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安排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行动起来,在机构醒目位置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动漫等。下一步,还将深入基层县(区)、三岩片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点对点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宣讲。

那么,究竟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呢?一起听听拉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如何解读。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有: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欺诈骗保行为有: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目前有两种举报形式:一是电话举报,拨打拉萨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891—6323614;二是发邮件,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拉萨市医保局举报受理邮箱,邮箱地址为lssybjjjjdk@163.com。

举报奖励资金有多少呢?拉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保局规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数额由统筹地区医保局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对于要求反馈并有可靠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在此期限内需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

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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