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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同一家企业最高可享150万元贴息贷款

2020年05月13日 15:5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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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 实习记者 杨素瑶)近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提高其生存和发展能力,拉萨市财政局因地制宜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帮扶举措,以有效破解当前拉萨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中的难点、堵点。

为增强政策有效性、针对性和创造性,让好政策既“看得见”也“摸得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日前,拉萨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拉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所称的贴息资金是指拉萨市财政局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部分或全额贴息。其中贴息对象必须满足依法在拉萨市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范围的企业、在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取得“划型证明”,且在证明有效期内获得贷款的企业等条件。如果该项政策与其他贴息政策内容重叠的,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且同一家企业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政策。

该政策的贴息额度将根据实际贷款额度给予相应比例贴息,分别为100%、70%和50%三档,仅对符合条件的单笔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对单户获得贷款本金在80万元(含)以内的企业,给予100%的贴息;对单户获得贷款本金在80万元(不含)至11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70%的贴息;对单户获得贷款本金在110万元(不含)至15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50%的贴息;同一家企业申请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以150万元为上限,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拉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拉萨市财政局将认真履职尽责,统筹保障贴息资金及时到位,配合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做好贴息资金审核拨付,加强贴息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地,让好政策真正变成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红利。

责任编辑:程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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