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近日,记者从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末结转及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12月26日至 2023年1月9日期间,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公积金受理银行网点将暂停办理职工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2022年12月20日之后不受理公积金贷款新增业务;从2023年1月10日起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为不影响各缴存单位职工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醒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务必于12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因未及时完成本单位2022年度缴存工作而影响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等业务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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