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旅游人文 > 旅游伴侣 > 出游攻略

清代嘉绒地区土司的婚姻初探

2015年03月21日 11:22    记者 曾穷石
分享到:    

  摘要:嘉绒藏族在清代受土司统治,中央王朝在嘉绒地区分封了18个土司,这18个土司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导致嘉绒土司婚姻复杂性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嘉绒藏族土司的婚姻受嘉绒藏族婚姻习俗的制约,另一方面是因为嘉绒土司的婚姻是土司之间社会关系网络建构的一个手段,土司通过婚姻的选择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本文从嘉绒土司婚姻对象的选择入手,对嘉绒土司的婚姻与土司之间社会关系网落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生活在“藏彝走廊”的嘉绒藏族是藏族的一支,学界对嘉绒藏族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30年代,最早进行嘉绒研究的是庄学本[1],140年代,马长寿先生、林耀华先生分别前往嘉绒藏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写出《嘉绒民族社会史》[2],《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川康嘉戎的家族与婚姻》[3]等著作,西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50年代前往嘉绒地区调查,调查成果以《嘉绒藏族调查材料》[4]内部出版。其他学者如李绍明先生,格勒先生等也对嘉绒藏族进行过研究[5]。笔者的研究是在这些前辈学者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展开的。

    清代嘉绒土司是嘉绒藏族的直接统治者,土司在嘉绒藏族中的威信远远超过中央王朝的皇帝,所以,嘉绒土司在嘉绒藏族社会中占据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但由于中央王朝对嘉绒藏族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统治方式,一方面允许土司作为嘉绒藏族地区的直接统治者而存在,以维持嘉绒藏族社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又对土司的权力有所限制,分封多个土司,使其相互制约,从而消解土司的权力。18个土司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权力的争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互之间的结盟,而婚姻往往是阶级社会中结成联盟的最好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土司婚姻对象的选择,就不仅仅是关乎到土司个人的喜好,更多的要从嘉绒藏族土司的社会关系层面上来考虑。

    一、嘉绒藏族的婚姻习俗成为决定嘉绒土司婚姻的首要因素

    清代,嘉绒藏族地区先后分封有18位土司,分别是丹东革什咱土司,巴底土司,巴旺土司,沃日一鄂克什土司,促侵土司,攒拉土司,卓克基土司,绰斯甲土司,松岗土司,梭磨土司,党坝土司,杂谷土司,瓦寺土司,穆坪土司,明正土司、冷边土司、沈边土司和鱼通土司[6]。马长寿先生根据嘉绒藏族自己的说法,把嘉绒土司统治的诸部落分为二部:自马塘以西,大小金川流域的10个部落(1),四土部,包括梭磨、卓克基、松岗、党坝;(2),大金部,包括促浸、绰斯甲、巴底;(3),小金部,包括攒拉、沃日、穆坪。这10个部落称为嘉绒本部。自鹧鸽山以南以西的诸部落,如(1),扣山部,冕罗、八角碉、转经楼的嘉绒藏族;(2),杂谷部,包括杂谷、甘堡、上下孟董;(3)瓦寺部,涂禹山、草坡等地。这一部分成为“汉冲部”,就是指居住于汉地之冲口。马塘,在嘉绒语中就是“冲口之顶”的意思,因此,一般以马塘作为嘉绒本部和冲部的分界。

    尽管嘉绒藏族按照本民族的理解对各部落有“本部”和“冲部”的划分,但是嘉绒土司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并没有受到“冲部”和“本部”地域区分的制约,地域的因素没有成为土司选择结婚对象的首要考虑,没有“就近”选择的特点。如本身属于嘉绒“冲部”的杂谷历代土司所涉及到的婚姻对象,金川、沃日、绰斯甲土司都是杂谷土司良儿吉的女婿,这四个部落都属于嘉绒本部。良儿吉的儿子板地儿吉娶金川寺汤鹏的姐姐为妻。传自色丹增,娶绰斯甲土司之女雍中。丹增死,弟弟苍旺袭位,娶雍中。这几家土司,都属于嘉绒“本部”。苍旺又娶瓦寺土司桑郎温恺之女阿孟、阿孟妹扣思满,后又娶穆坪土妇之女朗金初,这是在“冲部”范围进行的婚姻选择。可见,地域的因素并不能成为嘉绒土司在选择婚姻对象时考虑的一个要素。

    那么,嘉绒土司是在什么样的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伴侣?这里嘉绒藏族的婚姻习惯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可以说,嘉绒藏族的婚姻习惯是制约土司婚姻选择的一个首要因素。

    林耀华先生1945年前往嘉绒藏族地区,主要针对嘉绒藏族的婚姻与家庭作了调查,他总结出嘉绒藏族婚姻的几点法则:第一,嘉绒藏族绝对禁止婚配的团体,就是家庭成员。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家户又是同生活的团体,在同一家户名号之下的人员绝对禁止通婚。普通家户包括父母子女与兄弟姐妹的关系,这些亲属皆不能充为配偶。有些家庭更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凡此直系亲属也在禁婚之例。第二,近亲禁婚之外,其他亲属在原则上皆可联婚。血亲没有族内族外的分别,因是堂兄弟姐妹以及姑表兄弟姐妹,皆一视同仁,平等待遇,彼此之问都可以婚配。第三,妻兄弟婚。所谓妻兄弟婚就是兄死弟娶其嫂,或是弟死兄娶其弟妇。第四,夫姐妹婚。所谓夫姐妹婚,是和妻兄弟妇刚好相反,即姐妹同嫁于一人。第五,阶级内婚。嘉绒藏族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嘉绒藏族的阶级制度颇严,能够维持阶级制度的主要因素也就在于阶级内婚的实行。所谓阶级内婚,即是男女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仅限于相同的阶级之内,不同阶级就不能联姻。

    从林耀华先生的调查,我们可以知道40年代嘉绒藏族的婚姻形态。这和清代方志的记载是基本一致的,如同治7年刻本的《直隶理番厅志》卷四《边防志·夷事》记有土司的妻兄弟婚和夫姐妹婚的实例:

    “(杂谷)苍旺之兄色丹增娶绰斯甲女雍中,丹增殁,苍旺纳其嫂。已而嫌之,求娶瓦寺桑朗温凯之女阿孟……而孟竟死,孟之死也,旺怜之甚,更求孟妹扣思满为妻。”

    “(金川寺)汤鹏之兄浪各王折娶杂谷良儿吉女阿妈思为妻……汤鹏为大金川所困,迎还,袭兄职,妻妈思。”

    由此可见,从清代到上个世纪40年代,嘉绒藏族的婚姻习惯有着历史的延续。史书记载杂谷苍旺土司的婚姻对象,在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下,有多重的选择,表面看来这个选择是自由的,没有制度的规定和约束。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苍旺土司的第一个妻子是他的嫂子,是他从哥哥那里继承土司职位的同时继承来的,所以并不是他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的结果。因此嘉绒土司的婚姻,首先是受嘉绒藏族婚姻习俗的制约。

    正如林耀华告诉我们的那样,嘉绒藏族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制,这就决定了嘉绒土司的婚姻只能在土司阶层内部进行,看看小金川土司的婚姻:

    小金川汤鹏之兄娶杂谷良儿吉女阿妈思为妻,汤鹏在兄死袭位后,娶阿妈思,阿妈思生子泽旺。阿妈思死后,汤鹏续娶沃日土司呢嘛乾泰之女阿妈桑。阿妈桑生二子,良儿吉,小朗索。后杂谷土司板地儿吉与汤鹏有隙[8],乃与大金川色勒奔结为婚姻,以子泽旺娶大金川土舍女阿扣。绰斯甲土司策朱丙丁娶色勒奔侄女阿纳为妇;巴旺土司,本为革什杂土司之甥,其弟土舍娶色勒奔侄女为妇。[9]

    如此,小金川土司家族的婚姻对象涉及了杂谷土司、卓克基土司、大金川土司、巴旺土司、革什杂土司、绰斯甲土司在内,都是在土司阶级内部进行。除了直接与土司结婚,还出现了土舍。土舍是是土司制度中统治机构的重要构成人员。土舍在土司辖区内划有较小的属于自己的土地,可以世袭其职。土舍既和土司为本族,多成为土司的婚姻对象,土司绝嗣时,又可以从土舍中纳子息为土司的继承人,因此土舍和土司处于同一个阶级。

    嘉绒土司婚姻对象的选择局限在土司阶级内部进行,这就使婚姻对象的选择有了很大的限制,在这样的婚姻形态下,可供选择的余地其实并不大。但嘉绒藏族的另外一个习俗,又使得土司婚姻的选择在有限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灵活度,可以在不多的适龄对象中进行选择,这就是嘉绒土司的一夫多妻制和双系继承制度。

    李绍明先生在《四土嘉绒藏区社会调查》中写到:“嘉绒的家庭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有土司、头人实行一夫多妻制。”[10]嘉绒藏族土司既然可以有多个妻子,就意味着他有多次婚姻对象的选择,所以,他可以出于自己的意愿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多次婚姻对象的选择。

    双系继承制度对土司阶级来说,由于牵涉了土司的承袭制度而变得更加复杂。嘉绒藏族实行双系继承制,男女皆可传代,但每代只传一人,是女儿继承家屋者,可招纳女婿入赘;没有儿女,则亲戚的儿女可以继承。如果家中儿子多,可以人赘到别的没有儿子的人家中,所生子女为妻家的家屋继承者。所以嘉绒藏族中,儿子和女儿都有权利嗣位。这就是双系继承制。土司的继承与普通嘉绒藏族不同之处在于,土司继承牵涉了更多的人,不仅是土司的子女,还有土司太太,土司兄弟,土司姐妹,土司兄弟的儿子,都可以作为土司的继承人。而这些继承人谁最有继承权,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序列规定,所以,往往造成老土司去世后众人对土司的争夺。在争夺的过程中,各“候选人”的婚姻选择也因之而发生改变。

    沃日土司的继承很好地反映了这个特点:沃日土司哈儿吉,先后娶必色满土舍纳尔吉之女和董卜韩胡女土司王么么之女朗金初。哈儿吉死后,没有儿子,其侄子纳儿吉得到沃日土司的支持,应袭叔职。哈儿吉之妹泽儿吉久操沃日权柄,年长尚未嫁人,亦窥视土司位,想以土女袭位。梭磨土司勒儿悟得知,愿以其弟朗松入赘泽儿吉,泽儿吉也与梭磨达成一致。同时土妇朗金初听其母之谋,认为当以妻袭夫职。也参与争夺土司之位。如此,沃日土司之位成为三方争夺:土司太太,土司侄子,土司妹妹。当时的县令陈克绳着手此事,朗金初转为支持纳儿吉,因为按照嘉绒藏族的婚姻习俗,纳儿吉即位后应该娶朗金初。泽儿吉对朗金初说:“侄袭非嫂利也,嫂若替夫职赘一婿,我为小妻,左右奉事,是沃日为嫂有也。”朗金初被说动心,于是又称纳儿吉非其侄子,不可袭。后有人劝泽儿吉,认为朗金初美貌,如果和泽儿吉同事一夫,泽儿吉一定不会受宠。泽儿吉又转而称纳儿吉实为侄子,应当承袭,朗金初于是与泽儿吉交恶。朗金初最后嫁与纳儿吉,纳儿吉袭土司位。泽儿吉遂要求与朗金初同嫁纳儿吉,未得到许可。后泽儿吉与杂谷勾结,让杂谷土司迎娶朗金初,让纳儿吉娶梭磨土舍女为妇。纳儿吉不久暴病身亡,她自己嫁于金川寺泽旺,生子袭沃日土司位。[ll]

    沃日土司死后,一众人对土司职位的争夺,主要是通过婚姻选择表现出来的,这其中,以泽儿吉的婚姻选择最具有代表性:最初想自己继承土司,试图取得梭磨土司的支持,策划让梭磨土舍入赘沃日,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又游说嫂子朗金初招赘,她与嫂子同事一夫,当明白她与朗金初同事一夫,对自己不利时,泽儿吉又企图下嫁侄子,未果。这期间金川寺汤鹏曾经为儿子良儿吉求婚于泽儿吉,遭到泽儿吉拒绝。最终金川势力发展起来,她嫁于金川寺良儿吉的弟弟泽旺。她的这些不同的婚姻对象的选择,都是为了实现自身对土司之位的争夺目的,和个人喜好没有关系。由此可见,嘉绒土司阶级的婚姻受土司继承制度的影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婚姻的选择是围绕继承而展开。

    从清代地方志对嘉绒土司婚姻情况的记载,可以知道,嘉绒土司的婚姻深受嘉绒藏族的民族婚姻习俗制约,嘉绒土司婚姻对象的选择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进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选择结婚对象,因此,嘉绒藏族土司在自己的婚姻伴侣选择上,自由度是有限的。

    二、基于权力网络建构的嘉绒土司的婚姻选择

    嘉绒土司的婚姻既受嘉绒藏族婚姻习俗的制约,只能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选择,那么土司在选择婚姻对象的时候,又往往是处于何种考虑?看看前面已经提到过的杂谷土司,史书记载杂谷地“西至党坝、东至通化,绵亘一千余里,号大酋长。”杂谷良儿吉在位时,是嘉绒藏族西路土司中实力最强大的。“诸部皆拱手听命,金川、沃日、绰斯甲更以子婿尽小事大之理”,[12]金川、沃日、绰斯甲土司与杂谷通过联姻而成为姻亲,一方面是依附于杂谷的强大,另一方面有了这些姻亲的支持,杂谷的势力变得更加强大。良儿吉之后杂谷由板地儿吉即土司位,板地儿吉娶卓克基土舍遗妇丢日,仅仅4天又将其抛弃,由于丢日是金川寺汤鹏的姐姐,因此板地儿吉与汤鹏产生矛盾。但是汤鹏“畏杂谷,不敢与抗”。由此可见,杂谷土司势力的强大。杂谷土司的强大不单单是靠其本身的军事和经济实力,更主要的是,他的周围团结着有一个巨大的婚姻集团。如果金川寺汤鹏与杂谷作对的话,他的敌人还会包括杂谷的姻亲沃日、绰斯甲。在很大程度上,杂谷与他的姻亲结成的婚姻集团,是使金川寺汤鹏畏惧的主要原因。

    乾隆14年,杂谷土司板地儿吉去世,其弟苍旺即位。苍旺抢掠索磨、卓克基两土司所营的部落,使原来因为婚姻而缔结的同盟不再,事情反映到中央朝廷,乾隆17年四川总督测愣、岳钟琪带兵进剿,苍旺伏诛,杂谷地改为流官统治[13]。

    《直隶理番厅志》卷4,边防志,夷事,有一段对杂谷土司的评价:“杂谷酋长良儿吉,能以智谋驭压,诸部皆拱手听命,而金川、沃日、绰斯甲更以子婿尽小事大之理。传自板弟儿吉,以逐金川寺汤鹏姐绝世好,然畏杂谷,不敢与抗。苍旺袭,三易其妻,绰斯甲、瓦寺之好俱绝。大金川色勒奔细乘间与结盟,誓定婚姻,杂谷于是孤立。”

    可以看出,杂谷土司势力的消长,与婚姻的结盟有着很大的关系,良儿吉在位时候,由于个人的才能出众,金川、沃日、绰斯甲都与他缔结婚姻,成为姻亲。这样的婚姻集团使杂谷的威势延续到了板弟儿吉一代,即使金川寺汤鹏与板弟儿吉因为婚姻而产生矛盾,汤鹏也顾及到杂谷背后的婚姻集团而不敢与之对抗。到了苍旺即位,苍旺先后有4个妻子:寡嫂绰斯甲女雍中,瓦寺土司女阿孟扣思满,穆坪土妇女朗金初,除了雍中是苍旺根据嘉绒藏族婚姻习惯而娶外,其余的3个妻子都是苍旺自己选择的,其中,雍中很快遭到苍旺的嫌弃,阿孟最得苍旺的宠爱:史书记载“阿孟有宠于旺……孟之死也,旺怜之甚,更求孟妹扣思满为妻”阿孟病死后,苍旺娶其妹,但不多久又为了再娶朗金初而将扣思满抛弃,扣思满另嫁他人,同时朗金初本身也涉及到了一个权力争夺的网络,娶了她,意味着和沃日土司为敌[14]。这样,苍旺选择的婚姻对象不仅没有使他巩固他的前辈与绰斯甲、瓦寺、沃日土司结成的友好联盟,反而让他成为众矢之的:瓦寺土司桑朗容忠与之绝好,甚至将其控告至朝廷;绰斯甲也因为雍中在瓦寺遭到嫌弃而与苍旺绝好,因此,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导致了苍旺的权力网络的消解,最终导致了苍旺的灭亡。

    由杂谷苍旺土司的事例可以看出,在嘉绒土司的权力网络中,婚姻占了极其重要的比重。选择什么样的婚姻对象,往往会导致土司在权力争夺网络中地位的升降。从这个意义上看,嘉绒土司的婚姻更多的具有政治婚姻的特点。

    以金川寺土司汤鹏的婚姻为例:汤鹏娶妻四,一为其寡嫂,杂谷土司女阿妈思;一为沃日土司妹阿妈桑;一为金川寺孙克宗土司妹庚格安;一为雅南多之女葱旺错。

    汤鹏所娶的四个妻子中,杂谷土司女,是汤鹏之兄浪各王折选择的婚姻对象,使金川寺在杂谷的庇护下发展自己的势力。金川寺在嘉绒藏族十八土司中渐渐强大,是和杂谷土司最初的扶持分不开的。杂谷土司当时为西路土司中势力最强者。所以,汤鹏在娶阿妈思后,“谨事杂谷三十余年”[15]。并且杂谷土司也娶汤鹏之姐。这样,杂谷土司和金川寺成为互婚集团。当汤鹏与其他土司发生矛盾的时候,杂谷土司自然会站在金川寺一边。

    汤鹏所娶的第二个妻子为沃日土司之女。沃日上司呢嘛吞是杂谷土司良儿吉的女婿,因为这层同为女婿的婚姻关系,在孙克宗入藏侵略金川寺的时候,杂谷土司良儿吉派遣沃日土司帮助金川寺浪各王折。在这样的婚姻关系之下,杂谷、金川寺、沃日成为一个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婚姻集团,所以汤鹏再娶呢嘛吞之妹作为他的第二个妻子,是他在同一婚姻集团内部的选择。[16]。而汤鹏和金川寺土司孙克宗的联姻,同样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孙克宗地方三百余里,界于大小金川之问,地位非常敏感和重要,对于大、小金川任何一方,获得了孙克宗的支持,在军事上都是一个极大的筹码。孙克宗传至雅南纳时,雅南纳投顺于汤鹏,入金川寺官寨侍奉汤鹏左右,其弟雅南多留守孙克宗寨。雅南纳没有儿子,他愿意把一半土地献给汤鹏,请汤鹏另选土司经理,并将妹妹庚格安聪献给汤鹏。在这样的情况下,汤鹏与孙克宗联姻是解除孙克宗对金川寺威胁的一个最省力、最简单的办法。孙克宗对于金川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金川寺在势力的上升阶段,他面临的主要对手是杂谷土司,和杂谷的婚姻关系既已破坏,不能树敌太多,对孙克宗只能是尽量地使其归顺,所以才有后来汤鹏为了给雅南多的儿子向必色满土舍之女求婚而和杂谷土司板地儿吉产生正面冲突,导致金川寺和杂谷矛盾的总爆发。17汤鹏在庚格安聪之后,更娶其侄女,雅南多之女葱旺错,则是继续了汤鹏拉拢孙克宗的目的。

    金川寺土司汤鹏在不同的政治利益的驱使下,选择了不同的婚姻对象,结为不同的婚姻集团,反过来,婚姻集团又因为各土司势力的消长处于变化之中。从而可以看出嘉绒土司的婚姻,其实是在一定献政治目的支配之下进行的,婚姻本身的质量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所选择的对象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对于自己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嘉绒土司在有限范围内的婚姻对象的选择,是土司建构权力网络的重要手段。

    三、结语

    通过以上两部分对清代嘉绒地区土司婚姻关系的探讨,可以看出,嘉绒土司的婚姻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方面受嘉绒藏族婚姻习俗的制约,土司婚姻对象的选择局限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嘉绒土司又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婚姻对象进行多次选择,婚姻对象选择,就是土司建构自己的权力网络的过程。因此嘉绒土司的婚姻不仅仅反映了土司个人的选择意向,更多的是和土司阶层社会网络的建立有着密切的关系。

    注释与参考文献

    [1]庄学本.羌戎考察记[A].蒙藏旬刊[J].110期.1936.丹巴调查报告[J].康导月刊.1卷7期.1939.

    [2]马长寿.嘉绒民族社会史[[A].民族学研究辑刊[J]. (4).1944.

    [3]林耀华.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4]西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内部资料[E].1984.(10).

    [5]李绍明.四土嘉绒藏区社会形态[M].李绍明民族学文选.成都:成都出版社,格勒.古代藏族同化、融合西山诸羌与嘉绒藏族的形成[J].西藏研究.1988.(2).

    [6]关于嘉绒18土司形成的时间、统治地域.马长寿.嘉绒民族社会史[A].民族学研究辑刊[J].第四辑.1944.

    [7]见林耀华.川康嘉戎的家庭与婚姻[M].422—425.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8]杂谷与小金川于婚姻交恶,起于汤鹏之姐。汤鹏姐本为卓克基土舍阿吉遗妇,后杂谷土司板地儿吉纳为妻,仅4日又逐之,汤鹏羞恨杂谷,两家之矛盾始于此.

    [10]李绍明.四土嘉绒藏区社会形态[A].李绍明民族学文选[J].成都:成都出版社.635.

    [9][11][12][13][15]同治七年刻本直隶理番厅志[M].卷4.边防志五、武功.吴羹梅修、周柞峰等纂.

    [14]朗金初事件见对沃日土司的叙述.

    [16]关于汤鹏娶沃日土司妹妹,还有一段故事:孙克宗入藏侵略金川寺(时浪各王折在位)时,沃日土司遣兵助之,金川寺在沃日的帮组下才复了故土,杂谷土司良儿吉彼时为两人的岳父,由杂谷土司做主,浪各王折以美固、色儿达两寨送给沃日,以报搭救之恩。康熙52年,良儿吉、浪各王折先后亡故,新即位的土司分别是板弟儿吉和汤鹏。汤鹏是个有野心之人,表面上对杂谷土司尽女婿之礼,“奉事惟谨”,而暗地里却积蓄自己的势力,希图摆脱杂谷的控制。于是,汤鹏以夺回曾经送与沃日的两寨作为对杂谷反抗的第一步,并且还夺取了沃日土司的陇堡、桑歌两寨。沃日、金川寺两土司一直争讼不休。到了雍正初年,两土司赴省,当时调停让汤鹏娶沃日呢嘛泰之妹,“以敦和好”.

    [17]必色满土舍本为小金川土舍,位于小金金川商人山之侧,每岁输贡赋给杂谷土司,类似于杂谷的土目,同时也暗地里送礼物给汤鹏,汤鹏为雅南多之子求婚于必色满之女,而杂谷土司板地儿吉也为沃日土司求婚,汤鹏“愈忿,遂约大金川袭必色满”。杂谷派兵救之。很明显,在杂谷土司和金川寺土司已经积怨很深的情况下,这次事件成为金川、杂谷的矛盾正式爆发的导火线.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