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特殊的历史渊源、地理环境和民族习俗,构成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藏家山寨独特的民俗风情。
(一)碉房
丹巴藏家山寨无论哪一种形式的住房,都喜欢在平房屋顶上转角处砌造起来,留下四个尖角,远远看去形如碉状。碉房皆为石块砌墙本质梁架的石木结构建筑,各层建筑自第二层以上层层内收成台,整个建筑成阶梯拾级而上,底层为畜圈,二层为客厅和厨房,三层住房,更高者为经堂和库房,经堂前为晒台。房屋按形状可分为碉形、平顶房、人字形顶房、悬山式顶形等类型。
碉形房系将房屋整体建成一座平面呈长方形、立面以四角碉的平面平顶式房屋。人自第二层以独木梯上下各层,遇有警时将木梯收入房中,碉房便成为一座防御性堡垒。这类集民居与防御性一体的碉房,现以保留不多。碉与房连建形成的碉房,碉顶赂高于房顶,形成碉与房相连通,平时居于房中,贵重物品和食用物资贮藏于碉中,遇警时,人入碉中,可据碉防守。这类建筑以往多为头人、首富们建造。悬山式顶碉房,为平面呈长方形,房顶用薄石板作屋面的悬山式顶房屋,一般为二至三层,底层用畜圈,上部住人及用库房、设经堂,其屋面多采用薄而长的木板作瓦,上压石块。这类建筑以往多为穷人所居。
这些碉房,主要是以往藏族人民为了防止外敌入侵而精心设计的,这也是藏族人民的智慧结晶,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式民居逐步增多,碉房也成为历史的见证。
(二)抢头帕
抢头帕是丹巴藏家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形式。在嘉绒地区,青年男女趁逢年过节、耍坝子、转神山、转经筒或者参加庙会时机,跳锅庄、对山歌等相聚而识自己理想的异性朋友,男子对产生好感的女子,即使是陌生的也可以抢走她身上的头帕等做为初次交谈、赴约的信物。被抢的女子向男子讨她的东西,这时男子常把女子引到僻静处,一诉衷肠、协商下次约会的方则应把东西退还给别人,从而成为好朋友。
相约的时间、地点谈妥后,夜晚男子可以来女方家把女子约出去。一般姑娘应约外出时,同时还约上同村的几个女伙伴,到村寨外与男子相会。如果男子在这次约会上,觉得不满意对方时,会把抢来的头帕等物退还给女子。而女子实在不愿意再与男子约会时,可以拒绝赴约,由自己或托家人,或找朋友帮自己取回头帕等物。
在约会上,男子不得对女子非礼,否则会受到人们的谴责或歧视,知情姑娘一定不再会与他交往。许多青年男女在约会上自己订婚,然后再向家庭成员介绍对方的情况,征求家人的同意后,则可选择黄道吉日,隆重地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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