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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知识之官制:秦楚官制有特色

2015年03月21日 11:24    来源:中国网    记者 钟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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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周礼》记载,周代中央官主要由“六官”组成,即天官大冢宰,掌邦治;地官大司徒,掌邦教;春官大宗伯,掌邦礼;夏官大司马,掌军旅;秋官大司寇,掌邦禁;冬官大司空,掌邦士。

    到了东周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雄,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一套官制。一般来说,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国君之下设相为文官之长,如魏成、侠累曾任魏相,申不害曾任韩相,樗里疾、楼缓曾任秦相,春申君黄歇曾任楚相。有的诸侯国称相为相邦、冢宰、太宰、令尹等。各国的武官有将军、尉、柱国、上柱国等。另外,各国还设御史,掌管记录文书及监察之事。

    在七国争雄时期,中原和东方及北方的韩、赵、魏、齐、燕的官制受西周官制影响较大,故其官制与西周官制大体相同,而南方的楚和西方的秦的官制则自成体系,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韩设司空(掌工程)、少府(掌宫廷事务)、史(掌记言记事)等官。赵设司寇(掌刑狱)、中尉(掌治安)、左右司过(掌监察)、田部吏(掌田赋)、宦者令(掌宦官)、内史(掌著作简册)等官。魏设司徒(掌人民、土地及教化之事)、师、傅(辅佐国君)、持节尉(掌军事)、太史(掌典籍书册)、虞人(掌山泽)等官。齐设司马(掌军事)、太傅(辅佐国君)、太史(掌典籍书册)、士师(掌禁令、刑罚等)、工师(掌百工及手工业)、博士(掌文化事业)等官。燕设上将军(掌军事)、师、傅等官。

    秦设大良造(掌军政大权,商鞅、白起曾任此官)、庶长(协助大良造掌军政,商鞅变法时设置,有左庶长、右庶长等)、内史、师、傅、博士、侍医等官,秦的官制很有特色,商鞅变法时制定二十级爵,当时爵即是官,二者尚未分开。

    楚设司马(掌军事)、左徒(掌谏议及传达命令)、典令(掌对外事务)、令尹(最高执政官)、柱国(掌军队,地位略次于令尹)等官,楚国的官制别具一格,令尹、柱国等官为他国所无。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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