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达拉宫不仅是藏族信教群众、僧侣向往和敬仰的宗教圣殿,作为西藏建筑艺术与民族文化光辉结晶的杰出代表和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目中也是有着极其崇高而神圣的地位,已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党和政府对布达拉宫的保护历来给予了高度重视,即便是在十年动乱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周恩来总理还亲自指示对布达拉宫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使之免遭破坏。1978年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特设文物管理所,直接参与保护和管理布达拉宫和宫藏文物。中央还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布达拉宫日常的文物保护和建筑保养。1978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指定文物专业人员和部分专家学者,对宫藏文物进行调查、清理。
为了使这一民族文化瑰宝永葆青春,流传万代,1988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布达拉宫管理处,并内设文物研究保护科、安全保卫科等4个机构,组织专人开展文物清理、整治、登记造册,建立藏品档案等基础性工作。
布达拉宫管理处成立以来,对宫内文物及建筑的日常保养维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据不完全统计,在这十多年里,用于日常保养维护的资金累计达1000多万元,保养维护了近25000平方米的阿嘎土屋面;全面改善了38处殿堂的保护设施;修复了700多件文物;更新了经书布8000多块;整理了10万多件文物;支付了所有日常维护施工用电、用人、用料的开支。
通过上述工作,目前的布达拉宫是一个管理手段较为先进,殿堂设施完善,消防设施、防盗设施及人员齐备,文物研究与对外开放并举,文物保管逐步走向科学、合理、有效的一个巨大的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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