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拉萨街头,您只要稍加留意,总会看到路旁不时闪现的一些老树上挂着一张张“古树名木”的牌子。这些牌子用黄铜皮精制而成,上面用藏、汉文写着树名、树龄、编号、挂牌时间、制牌单位名称等。这意味着挂着这种牌子的古树木得到了名正言顺的保护,从此可以免遭滥砍乱伐的命运,可以生命无忧、“尽享天年”。
再往深里走,如果您来到被称为“拉萨百草园”的罗布林卡湖心园,会看到更多这种“挡箭牌”。这里的杏树、核桃树、榆树、丁香树、槐树等,只要够得上“名贵”、稀有、珍贵、或“年头”,指百年以上树年龄,这两个条件中一项的,也都上了园林绿化部门重点保护的“红名单”。截至2004 年元月底,已经有不同树龄、不同树种,多达1056株(棵)古树名木被列入拉萨市园林局登记、造册的保护名录,有了合法的“身份”。
意义重大人人有责采访报道古树名木养护工作,我们首先从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做起。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2年6月22日批准通过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这个问题,我们请教了拉萨市园林局绿化监察科有多年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经验的刘女士。刘女士说:“这类树木拉萨市也有一些。例如拉萨大昭寺前的‘唐柳’,传说是文成公主亲手栽植的,距今已经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可以说是汉藏友谊的‘千年见证者’,很早以前就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得到了妥善的保护。还有像拉萨贡嘎公路旁边有一棵冠幅巨大的老核桃树,传说是当年文成公主为当地藏族村民专门栽种的,据说到现在还能长出个大皮薄的优质核桃,被当地群众视为神树,也已经被及时列入保护名目。另外,陈毅副总理1956年在拉萨栽种的一棵苹果树,在当时就引起了轰动。类似这样的树木也属于保护对象,我们有责任尽最大的努力好好保护。”
1996年7月12日通过的《〈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古树名木必须严格保护和管理,禁止砍伐、移植及其它损害行为。因特殊情况必须移植的,须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一条款第二项规定:“市区内的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管界内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和居民负责养护,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对这两项工作,刘女士说:“拉萨市园林局绿化监察科现有7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市绿化监察养护工作。平时,我们有一名同志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长期在市建设局‘一站式’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其他同志基本上全力投入到市区的绿化监察和保护工作第一线。这几年,可以说我们跑遍了拉萨市区的大部分地方,普查了堆龙德庆县的部分地区和拉萨市郊的部分乡镇,从拉萨河畔到哲蚌寺,从蔡公堂乡到拉贡公路,都留下了工作人员足迹。”远到更培乌孜山脚乃琼寺一座偏僻的小院里,近到家门口熟视无睹的一棵沧桑巨柏上都能看到“古树名木”的鲜亮牌子。这些树木无一例外长得格外壮实,好像真懂得领受园林工人的“人情”似的。
在实际工作中,综合考虑树龄、现状、保护价值、历史意义,他们将保护等级分为三级,对其中部分具有千年以上树龄的古树投入资金,建造围栏、立石树碑进行特别的保护。在拉萨市八廓街、城关区政府大门口、拉萨清真寺附近等处都能见到这样的古树。
对于各单位管界内和私人庭院里的古树名木,拉萨市园林局按照有关法规,制作了《拉萨市古树名木保护登记表》,设置了“树种、编号、胸径、高度、冠幅、位置、生长情况、病虫害情况、有无环境不利因素”等详尽的内容,并附录古树名木生长位置剖面图,出面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署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责任书规定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根据树木所需土壤含水指标,适时浇水和排水,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古树名木发生严重病虫害或者遭到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树木损伤或者死亡的,管护者要及时报告市园林局;规定市园林局每四月和十月检查两次,对养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这一办法的实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古树名木养护工作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园林局的同志说,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清楚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能说出很多“道道”。但在具体的操作中,他们感觉与每个责任人顺利签下一张古树名木养护协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签署了责任书,各责任人或单位能否严格执行也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单位或责任人做得很好,令主管部门非常感动和满意,而有的单位和个人却以阔叶古树秋季落叶多、产生垃圾、影响单位环境卫生等为由,带着一种抵触情绪“配合工作”,当然不能很好履行协议。甚至有的单位和个人以怕影响单位或个人的占地计划,将来盖房建屋,须迁移古树怕交绿化补偿费等或明或暗的理由拒绝或拖延签署养护责任书,这些都给古树名木的养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其次,城市绿化行政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拉萨市园林局绿化监察科主要负责拉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单位人员少,管辖区面积大,情况复杂,工作千头万绪:他们不仅要管绿化地上乱扔垃圾、乱躺乱卧、晾晒衣物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还要处罚偷砍私伐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活动;受理对破坏城市绿化的热线举报。可是,个别居民不但不理解和支持城市绿化工作,却以居室、办公室窗外的花木遮挡光线、影响采暖等为由,随意砍伐花木,造成不好的影响,使《城市绿化条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得不到保障。
此外,部分城市居民中还有不正确的绿化观念,绿化工作脱离当地实际。例如,个别居民和单位热衷于剖土挖地、移花种草,甚至不怕以木换花。用一句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营造花园式的居住办公环境”,这在国内或国外或许可行,但这不应该是城市绿化的惟一出路,更不能效仿。拉萨市园林局的专业人士说,西藏的气候条件比较特殊,主要表现为高寒缺氧干燥,树木的成活率本来就比较低,急需养护适应本土环境的树种。例如像杨树、柳树等阔叶树木,叶面大,光合作用强,虽然秋天落叶多些,但其造氧能力和防风固沙能力肯定大大强于花草和针叶树。我们不能因为杨树叶子大就认定是个垃圾,而看不到这些树种的特殊功用。
阔叶树中的杨树、榆树、柳树等是在拉萨生长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乡土树种,不但防风固沙、造氧遮阳、美化环境,而且其天生的高原适应能力是其它树种无法替代的。这方面我们有很多教训:很多年前,拉萨市也曾引进一些外地的阔叶树种,加入到乡土树种的行列中,希望这些“远来的客人”为改善拉萨环境出一把力,但是事与愿违,很多引进的树种不但不适合这里的气候,连本身生存都无法保障。就从这一点,我们也更应该更新绿化观念,从拉萨市的实际出发,很好地保护和养育这些“本土本乡”的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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