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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15个自行车服务点开始调试 预计28日投用

2015年03月21日 11:2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张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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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

22日至24日,工作人员在15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安装了240辆自行车,每个点投放至少投放15辆。

租车

自助终端都是联网的,工作人员可以监控到各个点的情况,市民在一个租赁点租车后,可以在其他租赁点归还。

办卡

目前,拉萨市区共设有4个办卡服务点,办理时需缴纳200元押金、充值100元。

240辆车预计28日投用 租车先办卡

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这两天布宫广场、宗角禄康公园、小昭寺广场等地都在安装绿色的、蓝色的自行车,自行车整齐地停放在车架上,附近还有巡检员在看守。

昨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司了解到,拉萨市15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已安装240辆公共自行车,预计28日就能投入使用,市民可在公共自行车投用当天,到指定地点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这些自行车轮胎都是真空的,租赁者不用担心自行车中途爆胎。”拉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卓玛说。

租赁点配巡检员为市民答疑解惑

11月22日,记者路过小昭寺广场时看到,施工人员正往车架上安装自行车。安装完后,现场还留有一位巡检员看守。小昭寺广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巡检员索朗曲珍说:“每个自行车租赁点都配备一名巡检员,负责管理租赁点自行车停放秩序、帮助市民答疑解惑等。”

索朗曲珍介绍,为方便市民放置物品,公共自行车上还设有车筐,而且自行车的轮胎都是真空的,轮胎不用充气,即使自行车胎被扎了,也不用担心自行车漏气或爆胎。

除了自行车日常养护,自行车出现问题后,还有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过,人为原因导致公共自行车丢失或重度损坏,租赁者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索朗曲珍说,市民在借车时,要将租赁卡平放在公共自行车锁止器刷卡区上刷卡;听到语音提示“请取车”后,在20秒内将自行车从车架上取出,即借车成功。不过,市民在还车时,要先将公共自行车推入锁止器;将租赁卡平放在刷卡区上5秒左右,听到语音提示“还车成功,请取卡”后,将卡收回,即还车成功。

在一个租赁点租车后可在其他租赁点归还

那么市民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自行车租赁卡,公共自行车什么时候可以对市民开放呢?

拉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卓玛介绍,11月22日至24日,工作人员用3天时间,在15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安装了240辆自行车。每个自行车租赁点都配备一台自助终端,这些自助终端接下来将进行电源、程序等调试。“市民在一个租赁点租车后,可以在其他租赁点归还,因为自助终端都是联网的,工作人员都可以监控到。”卓玛说。

“15个租赁点共投放了240辆绿色环保自行车,每个点投放至少投放15辆。”卓玛说,每个自行车租赁点至少可以停放30辆左右的自行车,但为了提高公共自行车的周转率,方便广大市民在还自行车时有停放的位子,所以他们暂时只投放了一半。“预计28日左右,公共自行车开始对外开放,正式投用。”卓玛介绍,在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当天,4个服务点开始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截至目前,他们公司准备了2000张租赁卡,方便广大市民前去办理。

4个办卡点为市民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共有拉萨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办理中心(火车站公交办公楼一楼)、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点(拉萨市金珠中路13号)、拉萨市邮政中心局服务点(布宫广场东南角)和拉萨市赛康服务点(神力时代广场对面)四个服务点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办卡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点办理,办理时需缴纳200元押金、充值100元。办卡时,本人需如实填写办卡申领表并签字,申请人年龄段如果在16-18周岁之间,法定监护人一并签字确认。“如果市民不想再使用公共租赁自行车,也可以到服务点办理退卡业务,工作人员会将200元押金以及卡内余额退还。”卓玛说。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通过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自助终端,市民除了可以查询租赁卡上余额和租赁自行车的编号外,还可以查询每个自行车租赁点租赁情况。在每个自助终端的后面,工作人员还张贴了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通知。此外还有拉萨市区15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具体位置,方便市民借还自行车。

 

自行车租赁点(15个)

公安医院

区人民医院

西郊电信

宗角禄康公园

罗布林卡

广播电视台

世邦国际

拉萨市政府

神湖酒店

小昭寺

赛康百货

大昭寺

市邮政中心局

拉萨百货

拉萨火车站

链接:

租赁自行车 一小时内免费      

公共自行车即将正式投入运行,那么市民租赁公共自行车时,费用是怎么算的呢?

据了解,相关部门按照“方便市民、随用随借、用后即还、限时免费、通借通还”的原则,规范市民借用公共自行车行为,确保拉萨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

市民租赁公共自行车每次1小时(含1小时)免费租用,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2小时)收租赁费1元,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2元,超过3小时每小时按3元收取(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一天按24小时计算,当日累计最高计费66元,超过当日时间则循环累计计算、一天可多次租借,每次租借的时间不累加。

“如果市民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丢失,需要进行补卡,每张租赁卡需缴纳补卡工本费20元。”卓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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