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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拉鲁湿地周边鱼庄限期拆除

2015年03月21日 11:2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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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

为了提升拉鲁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对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三渠一河”周边环境进行了摸底调查。拉鲁湿地周边的6处鱼庄均属于违法建筑,将被拆除。

进行摸底 发现违章建筑百余处

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普布次仁介绍,今年,结合《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的修编,该局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对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三渠一河”周边环境进行了摸底调查。

通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了居民在拉鲁湿地核心区私自加盖楼房,开家庭旅馆、客栈、餐厅等违法经营现象以及在拉鲁湿地周边修建的休闲鱼庄等违法建筑。在“三渠一河”沿线,工作人员共核查到违章建筑108处、周边居民私设的便桥40座、小型排污口12个。

限期拆迁 逾期不拆将受处罚

为了切实整治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私搭乱建(构筑物)、违法经营等行为,拉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中指出,拉鲁湿地周边(鲁定北路)包括聚雅轩鱼庄、天府万豪鱼庄、添隆鱼庄、乡村苑鱼庄在内的6处鱼庄均属于违法建筑,要限期进行拆迁。

据悉,此次拆迁工作将由拉萨市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支队和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由拆迁方自行安排,拆迁期限以收到拆迁通知书内容为准,拒不拆迁或逾期不拆迁的将会被依法强制拆除,并被处罚。

“拆迁后,我们还要求被拆迁方将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干净,恢复湿地周边原状。”普布次仁说,如果不清理干净,他们将按照《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三渠一河”乱扔垃圾的通告》对其进行处罚。(文/记者 张会莉  图/记者 王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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