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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

2015年03月21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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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拉萨北城区的拉鲁湿地,现存面积为6.2平方公里,对拉萨市区起着调节气候、增加空气中氧含量、保持地下水位、过滤污水、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美化城市环境等重大作用,另外,还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价值。应该说拉鲁湿地是拉萨城市的“肺”。

  “拉鲁”,这是个历史延留下的称谓,过去是贵族拉鲁家的领地,是一块水草丰美、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城市天然湿地。1999年5月2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区级自然保护区。

  自1997年以来,拉萨市环保局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拉鲁湿地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检查,严格禁止在湿地内从事开垦农田、挖设鱼塘、挖取草皮、打鱼等违反湿地保护的行为,并在1998-1999年的两年间,对湿地内的经营活动进行了严肃整治直至取缔,基本控制了拉鲁湿地被破坏和面积逐年减少的趋势。

  为确保拉鲁湿地内水量充足,近年保护区曾调动机械甚至人力堵截湿地内的引水沟渠,并修复了沿湿地段中干渠的两道闸门,效果非常明显。由于湿地内含水量大增,春天开始引来成千上万只黄鸭(自治区级二类保护动物)及各种鸟类来此栖息玩耍,景色极为壮观。2000年底开始,在寒冬季节,针对保护区内野生鸟类缺食的问题,管理部门已定期投食,引来更多的鸟类。由于拉鲁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温地的生态系统呈现良性循环的势头,消失多年的珍稀野生动物重现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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