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都是自助游,所以《旅游法》与我们没有关系”。
昨日,记者在对我市旅游市场采访时了解到,今年10月1日,《旅游法》开始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带动旅游市场出现新变化,各旅行社纷纷开始对旅游线路进行提价,而由于旅行社价格上调,让很多市民和游客选择了自助游,那么自助游是否与《旅游法》有关系呢?拉萨市旅游局提醒,自助游也和《旅游法》有联系。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我市部分旅行社了解到,今年10月1日,旅游法》开始正式实施后,各条旅游线路价格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几倍,这不得不让喜欢参团的游客改变出游方式,从原来的参团出游换成了自助游。西藏圣地国际旅行社葛亮介绍,新法实施后旅游价格只会上调不会下降,而从新法实施至今,价格波动基本不大,现在很多游客已经改变了出游方式,部分游客第一是为了省钱,第二也为了避免在旅途中因导游、司机等带来的不愉快,纷纷绕开旅行社参团,避开《旅游法》。采访中,来自吉林的游客古先生告诉记者:我一直都选自助游,只是偶尔与旅行社之间有往来,不到旅行社参团可能与《旅游法》就没有多大关系,我也不想去了解。”《旅游法》实施后,究竟对自助游的游客有没有关系呢?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副所长旺姆表示,很多游客认为,个人属于自助游,不到旅行社参团,就不会对了解《旅游法》感兴趣。然而就是这样让更多的旅游者陷入了误区,实际上《旅游法》不仅仅与参团旅游者有关系,如果自助游的游客选择购买了旅行社的任何一种服务方式,双方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就与《旅游法》有关系,而自助游的游客到景区游玩,景区方面若是设备出现故障,容易出现危险的地方没有进行提示,那么游客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游客也可以进行相关的投诉,景区也应该负相关的责任。无论是参团旅游者还是自助游旅游者,懂得《旅游法》等法律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己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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