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
说真的,为什么要徒步?
徒步,一天的距离一般不超过30公里,在负重、登山的情况下只会更少;意味着时常没地方躲雨,没干净衣服,晚上没水洗脚还吃不到热饭;意味着在漫长的旅途中,只有自己的心跳和呼吸作伴,意味着双脚的血泡时刻在提醒自己,意味着在这片苍莽的大地上,你是无人需要、无人知道、无人想念的。你的欣喜和孤独,本来是用于交流,至此已经褪去了所有的色彩,变成完全一样,变成一条指向世界尽头的道路。
这么说实在有些太形而上学了,那就不妨再形而上学一点。在《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里,昆德拉说:“明天的地平线会到来,公布它的许诺。”古希腊人说的更有诗意一些,他们说:“在思想的漫游中走上了许多条道路。”同样是这些天生的形而上学古希腊人说,智慧带来痛苦,于是智慧、道路、漫游、痛苦隐隐地有混在一起的趋势。以智慧著称的俄狄浦斯王(猜出斯芬克斯谜语的那个人)最后自我放逐,刺瞎了自己的双眼,走上了荒野之路。
不仅是古希腊人,西藏的著名修行者宇拓。云丹贡布被称为“荒野之王”,这个名称也同样有智慧的隐喻。
现在让我们来进入形而下学的领域,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徒步?
我不是一个资深的徒步者,我的徒步经历只包括:浙东大峡谷、川藏线99道拐到怒江边等,轻松愉快得如同小夜曲。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感受。
徒步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对外界的依赖。我们花费了太多精力在做选择题上,是巴士、飞机或者是搭车,成本的比较,时间的要求等等,徒步回归到最原始的道路上:没有选择,全靠双脚,习惯了这看似毫无选择的绝境之后,你会享受这一轻松。何况徒步开始几公里之后,你离开人境,进入荒野。鸟鸣、森林的气息、水声,一切信息你都无法解读,只有沉入其中。只有放弃自我的判断,才能融入自然,一个朋友曾说过,在这混沌之中,如果有人突然出现,倒是可怕的。
放弃依赖,全靠双脚,最后松树边坐得,泉水喝得,岩下睡得,鸟鸣听得;外国人玩得更过分,有人攀岩时直接将自己挂在岩壁上如同蝙蝠一样过夜,晃晃悠悠,几乎也有荒野之王的派头。
徒步也和信仰相关,西藏著名的徒步朝圣者自然就不用说了,即便是旅游徒步者,心中也未尝没有信仰。这信仰未必有固定的形式和偶像,未必有固定的仪式,甚至徒步者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一种信仰。可相信世界上总有些事情值得自己日日夜夜走在荒野上,无论是为了见证美、自信、解放、爱情,或者为了寻求自由,这也就是一种信仰了。
就像保罗和加封科说的:“我宁愿做铁锤,而不作铁钉;我宁愿做老鹰,而不做麻雀;我宁愿去森林而不去城市,我宁愿赤脚感受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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