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4月起,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文物保护和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侦破了一批文物犯罪的积案要案,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追回了一批重要文物,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同时,形成了打击与保护“两手抓”的良好工作格局。近日,记者就此次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采访了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桑布。
桑布说,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自治区文物局与公安厅联合制定相关方案,各地文物部门依照“属地管辖”原则,加大各级别文保单位的巡查力度,提高督察能力和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野外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区文物局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了246处野外无人看管的文保单位,聘请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野外文物点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寺庙文物保护管理力度,确保寺庙文物绝对安全。同时,加大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工程工作力度,确保文保单位及时抢救、及时保护。
据桑布介绍,今年以来,我区有效开展了文物安全检查及文物司法鉴定工作。加大文物保护点安全检查力度,区文物局联合旅游执法部门,对我区旅游业集中的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等地区及重点边境县等共110多处文保单位进行检查和调研,对严重破坏文保单位风貌和管理模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现场整改,并形成调研报告。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清查在文物保护施工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为深入推进《文物保护法》及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文保单位进行重点有效的执法检查。
桑布说,下一步,我们将始终把文物安全防范作为首要任务,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管理,做到“勤巡查、常检查、严管理”,努力确保全区文物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打击、防范和控制文物犯罪的能力,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文物安全管理;积极争取资金,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文物安全设施简陋和经费投入不足的现状,使重点文保单位均具备“人防、物防、技防”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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