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4日晚,毛泽东设宴庆祝“十七条协议”正式签订,十世班禅(右)与阿沛·阿旺晋美(左)共同出席
阿沛·阿旺晋美(左)与十世班禅
1951年5月,阿沛·阿旺晋美作为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的首席全权代表赴京谈判,第十世班禅大师受邀协助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和谈工作,二人因此在北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实现西藏和平解放而开始了交往,并因此成为尚处于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下达赖与班禅两大活佛系统从不团结走向团结的发端。
二者交往的政治障碍及其消除
上世纪20年代初期,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和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失和,导致后者从西藏出走到祖国内地,并在后来争取返藏途中圆寂。其转世灵童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历史定制,经国民政府批准免予掣签而认定,由生于青海省循化县文都乡玛日村的宫保慈丹于1949年8月10日在青海塔尔寺坐床,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但西藏地方政府并没有及时给予承认。
中国共产党一直注重维护西藏地方与祖国的关系,重视西藏内部团结问题的解决。1949年8月6日,也就是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坐床的前4天,毛泽东致电彭德怀,要其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额尔德尼及甘青境内的藏族同胞,为解决西藏问题做准备。由此,中国共产党承认了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际,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表示拥护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期望西藏早日解放。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接电后于1949年11月23日联名复电。对于中央政府时隔50多日后才复电,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回忆说:“正说明中央人民政府是慎重考虑了这个复电的作用和意义,它表明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承认了我作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地位的合法性。”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合法地位的确立,为解决西藏内部团结问题提供了政治基础。
然而,西藏地方政府是不承认经国民政府批准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的。因此,当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抵达北京时,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只是派了代表团中的桑颇·登增顿珠和桑都仁青、彭措扎西两名翻译前去车站迎接。阿沛·阿旺晋美后来回忆说:“中央要我们代表团去车站欢迎,当时我们不准备去,并且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去。后来中央劝说我们:‘这是关系到搞好西藏内部团结的大事情,你们应该去。’我们几个商量后,认为完全不去不行。于是便决定派代表团中名次最末的桑颇一人去车站欢迎,其他都没和班禅见面。”
西藏地方政府之所以不承认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据陪同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晋京的西北军政委员会驻班禅行辕代表范明回忆,他们的理由主要是:第一,当时“西藏已经有了十世班禅”;第二, “青海的班禅”不合法,因为没有中央政府批准的公文;第三,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坐床时没有达赖方面的代表参加。对此,中央人民政府和谈代表团予以了严正的驳斥。中央人民政府和谈代表团在班禅行辕的协助下,向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提供了有关国民政府批准青海灵童宫保慈丹免予掣签、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批文,以及达赖方面代表参加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坐床仪式的照片。在事实面前,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最终承认了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从而消除了阿沛·阿旺晋美与第十世班禅大师交往的政治障碍。
第一次交往有3种说法
二人交往的障碍既然已经解除,那么,他们之间是何时开始交往的呢?现有回忆材料有3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认为拜会发生在1951年5月1日以前。阿沛·阿旺晋美在1988年至1989年间,先后发表了两篇回忆性文章:《回顾西藏和平解放的谈判情况》和《深切怀念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大师》。其中,后一篇文章回忆了他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见面的情况。文中写道:“我们于4月到达北京之后,班禅大师也到了北京。我向当时在西藏亚东的达赖喇嘛去电请示,建议西藏地方政府承认堪布会议厅认定、并由中华民国政府正式批准的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这时扎什伦布寺的代表也前往亚东拜见达赖喇嘛,我的建议得到采纳。于是,我就以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的身份前去拜会班禅大师。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班禅大师。我是西藏地方政府高级官员中第一个接触十世班禅的人。”接着,他又写道:“记得在那年‘五一’节那天,我和班禅大师在天安门城楼上共同受到毛主席的亲切接见,我们都感到十分荣幸。从此,开始了我和班禅大师的交往和友谊。”这里,阿沛·阿旺晋美并没有交代其第一次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具体时间,只是把二人共同参加“五一”节观礼作为交往的开始。
根据阿沛·阿旺晋美的上述回忆内容,降边嘉措在《十世班禅终生难忘的一天》中说:“在班禅抵京至‘五一’节之间的一天,阿沛·阿旺晋美以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的身份前去拜会十世班禅。这不仅是阿沛与班禅第一次见面,也是西藏地方政府中的高级官员第一次与十世班禅接触。几天后适逢‘五一’节,阿沛·阿旺晋美和十世班弹都应邀到天安门城楼观礼,并受到毛主席的亲切接见。”
第二种说法认为拜会发生在1951年5月6日。根据范明的回忆,5月2日正式谈判开始后,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在3天之内先后提出不承认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合法地位的3个理由,中央人民政府和谈代表团在给予回答后建议第四天休会,由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范明说:“第二天,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按照固有宗教仪式,在畅观楼朝拜了班禅,班禅也以固有宗教仪式摸了顶。”因此,按照范明的说法,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具体时间是5月6日。
第三种说法认为二人共同出席了1951年4月28日北京市政府的宴请。据曾任彭真警卫员的郝建国回忆,1951年4月28日晚,北京市政府受周恩来委托,在市政府大楼设宴盛情款待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阿沛·阿旺晋美等作陪。这很可能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会面,但不是阿沛·阿旺晋美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而是共同出席活动。
关于阿沛·阿旺晋美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第一次交往的记述不同,而对于这一交往究竟发生于何时的认识,直接影响到对于和谈进程的理解。
二者开始交往的标志应为“五一”观礼
探究阿沛·阿旺晋美何时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问题,还有一条线索,即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请示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的来往电文。阿沛·阿旺晋美在《回顾西藏和平解放的谈判情况》中回忆说,在班禅大师的问题上,代表团同西藏地方政府联系过两次,第一次是在藏历铁兔年4月12日,第二次是在藏历铁兔年4月15日。其中,第二次的电文称:“共产党政府已决定承认班禅灵童,如果我们不承认,谈判就要破裂。因事关重大,我们已经决定承认,尊重班禅灵童本人和他固有的地位及一切。”这就表明,阿沛·阿旺晋美请示是否承认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是发生在和谈之中的。阿沛·阿旺晋美在文中所说的西藏地方政府复电同意承认班禅灵童,则发生在藏历铁兔年4月19日。复电说:“班禅灵童问题,扎什伦布寺四个堪布与堪厅官员联席会议,竭力要求达赖喇嘛认定,此次汉方坚持要求认定班禅,我们驻阁驻外的也一致同意。”根据后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致电拥护“十七条协议”的电文落款日期“公历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藏历铁兔年八月二十四”,对照藏历铁兔年与1951年的月份,二者正好相差两个月。上述西藏地方政府复电同意承认班禅灵童的时间“藏历铁兔年4月19日”是公历6月19日,据此可以判断,西藏地方政府承认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复电不可能发生在1951年4月,而阿沛·阿旺晋美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应在此之后发生,因此也不可能发生在1951年4月,即不可能是在“五一”节之前。
上述第三种说法中,郝建国的回忆可能有误。因为1951年4月28日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宴请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阿沛·阿旺晋美不可能同时参加两场宴请。而且,如果阿沛·阿旺晋美在北京市政府宴请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时作陪,那么,阿沛·阿旺晋美与彭真、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之间应有互动,但郝建国的回忆并没有提及阿沛·阿旺晋美在宴会上的任何活动情况。
不仅如此,阿沛·阿旺晋美在回忆与彭真的友谊时说:“我同彭真同志初次相识,是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当时我作为西藏地区9个全国人大代表之一出席了那次会议,彭真同志是大会秘书长。”因此,阿沛·阿旺晋美没有参加1951年4月28日北京市政府对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宴请。
至于第二种说法,范明是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赴京的陪同者,并被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参加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谈代表团的内部工作。而且,他的回忆具体叙述了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承认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合法地位的发生过程,应是可信的。也就是说,阿沛·阿旺晋美拜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应发生在5月6日。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谈判开始于1951年4月29日,但在“五一”节之前的谈判内容主要是就程序、步骤等问题进行协商,5月2日才开始实质性的正式谈判。“五一”节当天,阿沛·阿旺晋美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共同出席了观礼活动,并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毛泽东的接见。据此,笔者认为,阿沛·阿旺晋美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之间的交往可以从他们共同出席“五一”观礼算起。因为,这是中央人民政府邀请西藏地方的达赖与班禅两方面代表第一次共同参加国家政治活动,也为后来西藏地方政府承认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合法地位,进而解决达赖与班禅两大系统之间的团结问题提供了政治条件,而且,阿沛·阿旺晋美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在谈判期间的交往,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1951年5月24日晚,毛泽东设宴庆祝“十七条协议”正式签订,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与阿沛·阿旺晋美共同出席,并在毛泽东致词后相继讲话。之后,二人为贯彻“十七条协议”和实现西藏民族内部团结而积极开展工作,共同为西藏和平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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