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央和自治区的积极鼓励支持下,我区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人数近3万人,5人荣获国家“薪传奖”,10人荣获“十佳传承人”称号。
据了解,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和活态传承,我区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于2011年命名了30个发挥作用好、社会 影响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为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并累计投入近400万元用于完善传习基地的设施设备、开展各类传承活动等。
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阿旺丹增介绍说,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自2011年起,我区申报的自治区藏药厂等4家企业被文化部命 名为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被自治区文化厅命名为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开发和生产出了如唐卡、藏 药、卡垫、藏香、邦典、皮具、金银锻造、铜器、刻板、木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技艺类的衍生产品。”
同时,我区还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育民、惠民、富民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开发热 潮中。目前,全区已涌现出了如娘热乡民间艺术团、拉萨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等一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展示为主的龙头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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