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把构建覆盖全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队伍和活动建设。近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文化厅项目办负责人格平,进一步了解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记者:近年来我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您可以简单介绍一下目前的情况吗?
格平:截至目前,我区先后建成74个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69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9个县级民族艺术团排练场所,新(改扩)建13个自治区和市(地)级图书馆、群艺馆,基本形成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了“县县有文化活动中心、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享受文化建设成果,促进优秀公共文化资源的广泛传播提供了有力的设施条件。
记者:为促进我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我区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格平:近两年,我区先后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等加强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区文化厅的“西藏大剧院、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西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三大类重点文化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盘子,规划总投资10.38亿元。
尤其是2016年以来,先后协调落实建设资金1.34亿元,安排实施4个市(地)级图书馆、群艺馆和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特别值得说明的是,今年以来,由区党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化厅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际,统筹利用城乡公共设施,为全区810个行政村(社区)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并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和配备相应的设备。
记者: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的完善,也充分调动了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那么下一步你们的工作思路是什么呢?
格平:接下来,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区党委八届九次全委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本着对文化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强化管理,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的文化项目建设任务,使其尽早发挥思想宣传前沿阵地的作用。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文化设施项目实施工作力度,协调落实已明确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项目建设资金,督促各市(地)按要求做好民族艺术团排练演出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等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前置审批手续和准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进度,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相关市(地)文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工,尽早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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