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泽当电(记者 刘枫)为进一步打造“藏源山南”旅游品牌,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普惠游客和旅游市场主体,近日,山南市旅游发展局出台《山南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细则》提出,对今年吸纳在山南过夜游客数累计3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相关条件每人次奖励45元至100元;当年在山南市组团人次排名前三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年底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申报旅游包机、包列的旅行社,年底累计团队人数规模达到1000人次以上,按相关条件每人次奖励100元至200元,每家申报单位当年最高奖励资金可达80万元。另外,对来山南旅游的自驾车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每台车现金奖励600元。
《细则》明确,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新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核准的知名连锁酒店,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评定的金树叶、银树叶绿色饭店,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评定的自治区级和市级旅游商品购物示范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当年生产总额达8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购物示范点,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此外,《细则》对讲解员、导游、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等也提出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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