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林芝 > 林芝动态 > 林芝要闻

林芝出台教育教学激励办法 每年奖励超过700万元

2015年03月21日 11:1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本网八一10月12日电 (记者 麦正伟)近日,林芝地区为深入实施“教育兴地”战略,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均衡发展,出台了《林芝地区教育教学激励办法(试行)》。

根据《林芝地区教育教学激励办法(试行)》,设立了“办学效益奖、个人成果奖、优秀教师激励奖、重视教育家庭奖”,林芝地区每年将拿出700万元以上资金,对当地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进行奖励。

据了解,该办法是林芝地区继《林芝地区两县两乡教职工激励办法(试行)》后又一项重要教学激励措施。为确保“实施办法公平、实施过程公正、实施结果公开”,林芝地区成立了由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担任组长,行署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专员担任副组长的教育教学激励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林芝地区教育教学激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