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八一7月21日电(记者 麦正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林芝地区始终坚持把深化干部驻寺工作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干部驻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寺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抓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林芝地区积极督促广大驻寺干部结合西藏特殊区情实际,进一步深化驻寺干部肩负历史使命和重要职责的认识,认真履行驻寺任务和职责。同时,督促广大驻寺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宗教文化基本知识,把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完善提高、引向深入。在此基础上,林芝地区驻寺干部坚持把广大僧尼作为朋友,主动向广大僧尼征求对驻寺干部的意见建议,帮助僧尼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全地区45个寺管会共开展集中学习550余次,在各项学习活动中广大僧尼共参与1300余人(次),驻寺干部与僧尼结成对子492对,到僧尼家中家访711次,为寺庙僧尼办实事183件,林芝地区各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深入各寺管会督促指导190余次。
抓推进,创新管理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驻寺工作,服务广大僧尼,林芝地区将全地区93个寺庙管理机构整合为45个片区寺管会,明确各寺管会责任,实现管理无缝隙、无空档。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管根本、符合寺庙实际的管理制度。制度规定:林芝地区每名地委领导要联系1座重点寺庙,各县主要领导要分别联系1座寺庙,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辖区内1座寺庙。同时,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寺庙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了片区寺管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了僧尼定员管理,并加强僧尼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一寺一册、一僧一档。此外,林芝地区认真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工作。与此同时,林芝地区还组织本地区3名具有号召力的高僧定期到各寺庙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活动36场(次),组织驻寺干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98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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