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林芝 > 林芝动态 > 林芝要闻

林芝成为国家首批公共服务示范区 西藏唯一

2015年03月21日 11:1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分享到:    

本网八一2月3日电 (记者 麦正伟 马静)经过两年多的创建,日前,林芝地区成为我区唯一的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举行了挂牌仪式。同时,山南地区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创建工作自2011年开始,每两年一个周期,计划开展3批示范区创建。

近年来,林芝地委、行署大力实施以创建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为主的文化育民工程、以文化馆(站)建设为主的文化惠民工程、以群众广场文化活动为主的文化乐民工程、以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为主的文化富民工程,努力推进村村通、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文化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五大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顺利通过了文化部、财政部检查组的实地检查验收。

2013年,第二批32个创建示范区、57个创建示范项目通过评审,山南地区正式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这张具有极高含金量的名片,将使山南地区获得国家层面宝贵的智力、财力支持,对全力打造山南公共文化服务“升级版”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