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巴宜7月17日电(记者 史金茹)近日,我区首例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巴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本案犯罪嫌疑人格某于2017年10月在无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巴宜区百巴镇扎地村堆龙沟私设50型带锯1台,盗伐林木。经鉴定,涉案木料树种为急尖长苞冷杉,总立木蓄积342.218立方米。2018年5月10日,该案由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对格某构成盗伐林木罪和侵害公共利益予以指控,并展示了证据。被告人格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侵害公共利益供认不讳,并当庭向公众赔礼道歉。
“林芝是青藏高原重要的林业生态保护区,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教育和警示群众不要触碰生态保护的红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本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次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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