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走进朗县人民公园,在新建的文化广场上,各民族群众齐歌共舞、其乐融融,群众的眉宇间、言语中流淌着自信和希望,处处呈现着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图景。
朗县是一个多民族聚集县,全县1.98万人,有汉、藏、回等民族,多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发展致富。县城所在地朗镇党委副书记樊维杰看在眼里、乐在心上:“老百姓非常团结,各民族之间谁家有事都会帮忙,大家一起想着致富奔小康。”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朗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2014年以来,朗县共涌现出区、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3个、模范个人110名。2015年,朗县被授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民族团结创建体制机制全
织密组织领导“一张网”。朗县及时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形成了全县上下热情参与、相互配合、共创共建的工作格局。
绘好体制机制“一幅图”。朗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充实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活动方案》和《朗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4个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做好资金投入“一本账”。朗县坚持每年将创建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92.22万元,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氛围浓
三级同心,常态宣传提认识。朗县县、乡、村三级坚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村(居)、学校、部队和寺庙宣传的主要内容,通过网络、媒体、微信、手机报等平台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推送民族团结宣传语,开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众人数6.5万余人次,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进一步唱响各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
满怀信心,丰富内容求实效。朗县抓住“3·28”“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民族团结宣传月”等重大节庆节点开展集中宣讲,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
不忘初心,创新载体转方式。朗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新旧西藏对比”“加强民族团结、建设‘五个林芝’”“加强民族团结、共建幸福朗县”“心连心共筑民族团结真情、手拉手共建美好新朗县”“参观朗县国门教育讲习所”和“孝德文化进校园”等活动,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各族群众的特殊关怀,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导向明
朗县坚持每年召开1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座谈会,用群众身边事教育群众、感召人心、凝聚力量。甘丹热登寺管委会、仲达镇人民政府、中共朗县委员会办公室先后被授予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其布、王宗元、措姆等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争当先进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朗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村(居)、学校、寺庙、部队、企业、景区和家庭,命名2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同时,结合“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全县829名党员干部均与困难群众联亲结对,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推动学校“藏汉同班”和各民族师生“结对子、交朋友”,巩固藏汉“双语”学习,促进各民族师生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此外,朗县连续开展两届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共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6名、“最美人物”11名,5人荣获自治区级和市级“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称号,其中土登扎西、措姆被评为林芝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加措、李华红、普布次仁被评为“林芝市最美人物”,为全县各族群众树立了榜样,进一步激发了各族群众学先进、学榜样、讲团结、促团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网记者 王珊 史金茹 见习记者 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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