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地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日那曲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在家县级领导、法检两长、各乡镇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巴桑措姆指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教育,用制度来管理干部、用监督来督促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她 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要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起好表率作用;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方位的教育;三要坚持制度的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 究;四要坚持立体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在行动上更快、标准上更严、 要求上更高,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巴桑措姆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 的领导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大格局。二要层层传导压力。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责任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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