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政法委和区高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尼玛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落实、再部署,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尼玛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增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合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统筹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能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了三个小组。案件审理组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式等方面的办理指导工作;对外联络组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信息编发、宣传报道和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调查研究;后勤保障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坚持依法审理,增强打击合力。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明确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宣传、报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简报,引导社会舆论,彰显法治的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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