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8月8日,安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梁某与被告某建筑公司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当事人阐述,本案于2018年7月,由安多县人社局、信访局等相关单位联合主持进行调解,但因原告梁某对该调解内容提出异议且情绪不稳定,并于8月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进场费、工程差价等损失。
收案后,因原告诉讼请求背后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及商户货款拖欠问题,不及时处理将引发一系列损害农民工权益的隐患。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多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格松扎西和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拉珠本着“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亲自接待、亲自承办该案件。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让步、情绪不稳定。经过法院工作人员为期三天加班加点的调解,当事人在自愿和合法的前提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于8月8日下午,被告方当场向原告支付了31万的欠款;在县人社局、县信访局的监督下,原告成功向16名民工和相关商户兑现了拖欠工资及货款26万元。妥善解决了此次劳务合同纠纷案。
结案后,原告梁某激动地说道“感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感谢各位法官,谢谢你们让这件事可以这么妥善的解决。”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审判工作理念,更是保障了安多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安多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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